昨日,(成都)市建委發出通知,就《成都市農村地區規劃建設管理技術規定》針對各區(市)縣建設局徵求意見。據悉,《規定》針對成都市農村地區的住宅、公共配套設施、産業化設施的規劃建設制定,適用範圍包括農村新型社區、中小型聚居點和散居居民點。
選址:
進行地質評估後方能建設
《規定》在農村地區建築的選址、結構以及佈局等多方面進行了控制和要求。在選址上,要求避開地震斷裂帶、山洪、風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沒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地段;地震斷裂帶兩側50米範圍內、風景名勝區核心區、自然資源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區核心區、水源保護區、基礎設施保護區(帶)為絕對禁建區;應儘量保持原有自然的地形地貌,不宜做大規模的挖填方。根據要求,農村新型社區、50戶以上中小型聚居點、公共設施的選址進行地質評估報告後方能進行規劃建設。
公共配套:
供水應達安全飲水標準
在公共設施配套上,對道路、排水、供電、公共服務設施等都進行了嚴格要求。如,靠近城鎮集中供水區的應利用現狀設施及管網的延伸實現集中供水;遠離城鎮集中供水區的應採用簡易供水設施實現獨立供水,並達到安全飲水標準,保證每戶供水的需求與安全。有條件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居住點,應排放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無條件的可設置與居住規模相適應的小型污水處理設施或沼氣化糞池等,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建築風貌:
宜成組成團2層以下
在住宅建築佈局方面,《規定》指出宜成組成團,且形式多樣化。建築組團規模宜5-10戶。建築風貌應根據村莊整體風格特點、居民生活習慣、地形與外部環境條件、傳統文化等因素進行確定。住宅提倡以坡屋頂為主,高度一般以2層以下為宜,超過2層以上的需單獨設計並報當地規劃和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村莊公共綠地應適當設置座椅、兒童活動設施、健身設施、小品建築等。同時,在建築結構上,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50年,其安全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成都為抗震設防區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其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於丙級。住宅結構材料的強度標準值應具有不低於95%的保證率;抗震設防地區的住宅,其結構用鋼材應符合抗震性能要求。
公共建築:
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
根據要求,農村居住點各類公共建築的建築材料宜做到就地取材、方便施工、保證工程品質。新型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按規劃的要求配套建設,應達到“規模適度、相對集中、道路硬化、人畜分離、商住分設、飲水衛生、服務配套、村容整潔、風貌鮮明”的基本要求。農村新型社區配套公建的配套水準,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並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時投入使用。(成都日報 記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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