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員、財産損失,但是,救災過程中透顯出巨大的國家力量和人民力量。如果在災後重建中,採取合適的原則和措施,將兩種力量充分地融合和發揮,不僅能重建好災區,還能成為重建國家經濟體系、管理體系和社會價值體系的推力。
一、 原則
災後重建要遵循四大原則:一是科學發展原則,二是和諧原則,三是慎省原則,四是全觀原則。科學發展原則,就是在災後重建中,要貫徹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科學測度和規劃的基礎上實施重建,鄉村災後重建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産業發展需符合新型工業化的要求;和諧原則就是在重建中要遵循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社會與政府的和諧;要充分考慮本地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和變化趨勢,宜荒則荒,宜居則居,宜業則業。要合理處理個人、企業與國家在地震災害和災後重建中的利益關係和合理協調彼此間的責任。慎省原則,就是要認真分析在地震發生中和救災中出現的各種現象,總結出好的經驗,發現不足,例如人民的防震意識和知識、各類建築的抗震能力、出現災害後政府的資源能力和應急能力,社會的組織和動員能力等。全觀原則,就是災後重建不僅僅是解決目前的困難,還要立足長遠的發展和安康,不僅是要重建災區、還要重建國家相應的經濟體系、行政體系和社會體系。
二、 措施
這次災後重建涉及經濟體系、行政體系和社會體系的重建。
就經濟體系來説,首先是包括土地産權、各類債權、股權及其他産權在內的産權重建。經過地震之後,江河易形,原有地形地貌發生了變化;同時,人事變遷,不少人在地震中喪生,田地、林地、宅基地等都需要重新清理、界定和分配。各類經濟主體之間如居民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存在的借貸關係,有些已經滅失,有些債務人不再存在、抵押標的物不復存在。還有不少企業遭受重創,相應的股權受到嚴重損失。國家應建立對産權損失的補助制度,例如對失去土地的居民建立土地補足制度,對房屋損失同時負有對金融機構的債務的居民,通過國家補助和金融機構減免方式予以解決;對企業股權損失的通過國家資助重建企業的方式予以恢復。其次是基礎設施體系的重建。經過地震之後,大量道路、交通、通訊、水利等基礎設施受損,對這些基礎設施的修補、恢復和重建,需採取國家資助、相應企業投資和引入社會資本的市場化運作方式重建。三是産業體系的重建。經過地震之後,不少企業和産業受到毀滅性打擊,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重建産業體系。例如大量的自然風貌和人文景觀受到破壞,旅遊業受到打擊,重建可根據實際情況,有些可以修復和重建,有些則可以保持災難原貌,開發地震災情遊。
就行政體系來説,受災地區的不少政府組織成員在地震中喪生,不少基層組織不復存在或不再完整。在政府組織重建中,除了將在地震救災中表現出優異品質的居民補入基層組織外,還應當異地選派一些經驗豐富的優秀幹部和優秀的志願畢業大學生到縣、鄉、村等行政組織中任職,使行政組織在災後重建和新農村建設以及經濟規劃重建中發揮有效的組織、協調和推動作用。
就社會體系來説,首先是人的重建。在地震災害中,大量人口遇難造成局部地區人口驟減,要採取人口遷徙鼓勵政策,對其他地方的人口遷徙到人口稀少的受災地區給予鼓勵和支援。倖存者當中不少身體受到損殘,精神受到創傷,對於這些人,除了給予長期的生活救助外,還要給予長期的精神救助。其次是家庭的重建。在地震中,不少家庭不再存在或不再完整,大量的孤兒、孤寡老人以及喪偶家庭、失去孩子的家庭出現,國家除了給予生活救助外,還要出臺政策,採取措施鼓勵重建完整家庭,如建立對孤兒、孤寡老人的認養、領養的獎勵制度,為喪偶者重組家庭、新建家庭提供資訊服務,對失去孩子或孩子致殘的家庭在計劃生育政策方面給予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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