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公安部交管局發出通知,要求加強近期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確保春運交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充分認識到雨雪災害緩解後可能出現的交通流量激增、道路運輸壓力加大、事故發生幾率增多的嚴峻形勢,發揚連續作戰的工作作風,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進一步加大區域協調配合的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區域協調配合工作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強路面管控,以整治客車超員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為重點,將所有的警車和測速儀等執法裝備全部投入路面,進一步加大查糾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以及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工作力度。要協調有關部門在積雪結冰道路以及彎坡、隧道、涵洞、橋梁、臨水臨崖等易發生事故路段增設安全提示標誌和標牌,實施重點管控。遇有惡劣天氣要積極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原則上不得採取封路措施;確需封路的,應當及時公告社會,並通報相鄰的省(區、市)交警總隊,確保在省際交界處不發生交通堵塞。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加強與氣象、交通部門的資訊溝通,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補充相應裝備,確保緊急情況下滿足交通疏導、車輛和物資運輸、醫療救援的需要。要成立專門的應急處置領導班子,並組織人員深入交通流量大、天氣多變、事故多發等重點區域,隨時了解掌握天氣、流量、道路交通情況,做好應對突發情況的準備。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把交通安全宣傳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針對雪後路滑、春運交通流量大、群眾返鄉心情急切等特點,採取媒體播報、發佈短信、電子顯示牌提示、發放安全提示卡等多種途徑,教育群眾安全第一,不開超速車,不疲勞駕車,不坐超員車,不違法搭載貨運車輛。要結合執法工作開展宣傳,堅持文明執法和熱情服務,突出教育,減少處罰,主動為群眾宣講交通法律和雨雪天安全駕駛的相關知識,充分利用春運交通安全服務站和執勤崗點,為過往車輛和群眾提供服務。(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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