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1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説,到2006年末,全國已有24個省份,2400多個縣初步建立了當地的農村低保制度,農村低保對象達到1300多萬人。
據介紹,我國在還沒有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方,也實行了農村特困群眾定期定量救助制度,救助的人數超過了700萬,奠定了向農村低保制度過渡的基礎。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反映了中央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決策。黨中央、國務院明確了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勵已建立制度的地區完善制度,支援未建立制度的地區建立制度,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財政補助。”李立國説。
他表示,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著力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會同財政部落實好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財政補助安排;二是進一步總結、交流、推廣各地在建立和實施這項制度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三是就全國範圍內農村低保管理的範圍、標準、操作程式、約束條件,儘快做出規範性的制度安排。
據介紹,我國正在積極建立“城鄉一體、標準有別、協調發展”的城鄉低保制度。到2006年末,我國城市低保對象已達到2233萬人,城市低保標準從月每人平均162元提高到月每人平均169元,中央財政為此投入城市低保補助資金136億元,地方各級政府也相應加大了投入,共同保障了城市低保制度較好的實現。(記者吳晶晶、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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