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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畢業生求職需增強依法維權意識

2024-06-11 09:16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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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值高校畢業生求職關鍵期,在畢業生滿懷熱情忙於投簡歷、面試之時,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躁動”起來,打著招聘的幌子挖坑設陷,致使詐騙錢財、盜用資訊、誘導犯罪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畢業生的就業權益。

對此,教育部近日發佈高校畢業生求職提示,提醒畢業生要增強風險防範、資訊安全和依法維權等意識,防止跌入各類求職陷阱。如在求職中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要積極收集並留存有關證據,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非法仲介虛假招聘頻發

“想要一畢業就輕鬆拿高薪嗎?”“選我們,職場升職加薪快!”……在求職市場上,這類充滿誘惑力的宣傳語總能吸引不少“涉世未深”畢業生的目光。

但實際上,看似待遇豐厚的招聘背後,隱藏的可能是非法職業仲介的虛假招聘陷阱。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踐中,一些沒有資質或冒用、偽造資質的“黑仲介”經常打著介紹工作的幌子發佈虛假招聘資訊,他們以“拿高薪”“升職快”為誘餌,使用各種手段騙取畢業生錢財。比如,非法機構以介紹工作為名,向求職者收取高額仲介費,卻找藉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還有的非法仲介向求職者承諾提供高薪行業就業崗位,但須交納相關服務費用,此類“付費內推”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和欺詐,求職者難以主張自身權益。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發佈虛假招聘資訊,誘導求職者參與違法行為。比如,有的在網路平臺上發佈事先編造的招工資訊,以“高薪急聘”“學歷不限”等字眼誘導求職者逐步暴露個人資訊、下載刷單App,騙取求職者錢財。還有的以“勤工儉學”“招聘兼職”“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求職者落入傳銷組織圈套。

對此,教育部提醒高校畢業生,要積極參加學校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就業指導和安全教育活動,增強識別就業陷阱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能力。如果通過仲介服務機構求職,應選擇誠信可靠、經營規範的服務機構,核實仲介機構或招聘企業的工商註冊、企業信用等資訊,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一定要在確認相關內容的基礎上簽訂正式服務協議。

同時,高校畢業生應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高校就業網站以及地方和高校的校園招聘等正規途徑獲取就業資訊,多渠道甄別,不隨意打開陌生招聘網址連結,不盲目輕信一些職業仲介所謂的“求職捷徑”,警惕潛在的“高薪騙局”。一旦在求職中遭遇此類情況,應立即求助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公安機關,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嚴防各類招聘收費陷阱

“入職前需要先交一些押金,等辦好入職手續就退還。”“單位需要為新員工統一購置新工服,要先交服裝費。”……實踐中,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招聘為名變相向求職者收取各類費用,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以押金、保證金、辦證費、服裝費、資料費等名目收費,再以各種苛刻要求迫使求職者自動放棄求職或離崗,已交費用以各種理由不予退還。

還有的用人單位以招聘為名變相招生,要求入職者付費參加入職或考證培訓,一旦收取費用便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承諾,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對此,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以各種理由要求租用、購買各類工作設備或者要先交錢才能夠安排入職,求職者應果斷拒絕,以免上當受騙。如果交費一定要求相關機構出具正規發票並加蓋單位公章,為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當前,還有一些不法分子與不良網貸平臺勾結,利用畢業生初入職場、求職心切等特點,設置培訓貸、購車貸、美容貸等新型招聘陷阱。

以培訓貸為例,2023年5月,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佈的2023年第1號預警顯示:“培訓貸”騙局時有發生,且呈上升態勢。個別不良培訓類機構以只要報名參加培訓課程就提供兼職與就業機會、學費可以分期付款等承諾,誘導學生在網路貸款平臺進行借貸。但課程開始後,學生並未得到機構承諾的兼職或就業機會,而且面臨退費困難和高利貸風險。

對此,教育部提示,不要輕信培訓機構所謂“邊學邊賺錢”“先學後付”等誘惑貸款的承諾,更不要在陌生網路平臺註冊資訊、轉賬匯款及辦理貸款等,避免落入培訓貸等各類招聘陷阱。

警惕用人單位合同陷阱

對於廣大求職者而言,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工作終於有了著落。但實踐中,卻有個別用人單位出於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等目的,在和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設置“貓膩”合同陷阱,侵犯畢業生合法權益。

比如,有的用人單位僅與求職者簽訂就業協議書,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事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的勞動合同內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內容。有的用人單位以少繳稅款為由,同時準備兩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還有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設定“霸王條款”,要求員工幾年內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當畢業生到崗工作後,一旦和用人單位出現爭議,就可能被用人單位以沒有書面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為由,拖欠或拒發薪酬。

對此,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高校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用人單位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同時,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核實清楚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比如,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條件等,特別要高度警惕合同中于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難以維權。若因故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訂立協議,一旦遇到糾紛應及時尋求有關部門幫助,通過正規渠道予以妥善解決。

專項行動打擊招聘欺詐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視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目前,教育部已部署各地各高校於今年5月至8月開展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百日衝刺”行動。

“百日衝刺”行動以“千方百計拓崗位 提速增效促就業”為主題,通過開展多項專項行動,全力促進2024屆高校畢業生高品質充分就業。

教育部將通過加強就業安全教育宣傳等工作,幫助畢業生防範“黑仲介”“招聘付費”等就業陷阱,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招聘欺詐、惡意解約、培訓貸等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畢業生權益。同時,要求各地各高校組織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通過形勢政策講座、黨團組織活動、帶生訪企等形式,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暢通畢業生溝通反饋渠道,密切關注畢業生就業進展和求職訴求。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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