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7年,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初步建立
8月30日,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介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相關情況。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表示,《關於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優質均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主要內容,強化政府保障責任,完善政策保障體系,織牢織密服務保障網,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覆蓋全民、優質均衡。田祖蔭重點對四個問題進行回答:
一.什麼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務?
按照國家權威部門的有關定義,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是指保障全體人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基礎性公共教育服務,由政府承擔保障供給的主要責任,引導市場主體和公益性社會機構補充供給。
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包含哪些內容?
從服務範圍來講,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保障義務教育,要實現“優質均衡”;二是保障各級各類教育的學生資助,要實現“應助盡助”;三是保障面向青少年學生的衛生健康、文化體育、就業創業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務,要實現“應保盡保”。《優質均衡意見》明確提出,要堅持優先保障、政府主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覆蓋全民、優質均衡。
三.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關鍵著力點在哪?
關鍵在於全面保障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當前義務教育面臨著城鄉、區域、校際、群體四大差距,要著力完善政策措施,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促進教育公平。
第一,以推進學校建設標準化為重點,加快縮小區域教育差距。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推動義務教育學校各項辦學條件達到規定標準,創造良好的教學、文化、生活環境。加大對中西部困難地區支援力度,省級政府聚焦促進省域內不同地市、縣區之間縮小辦學條件和水準差距。
第二,以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為重點,加快縮小縣域內城鄉教育差距。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合理規劃佈局城鄉學校,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切實解決城鎮擠、鄉村弱問題。推進教育數字化,有效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服務農村邊遠地區提高教育品質。
第三,以推進師資配置均衡化為重點,加快縮小校際辦學品質差距。實施校長教師有序交流輪崗行動計劃,完善交流輪崗保障與激勵機制,加快推動縣域內校際間師資均衡配置。完善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辦法及運作機制,加快實現集團內、學區內校際優質均衡。
第四,以推進教育關愛制度化為重點,加快縮小群體教育差距。完善隨遷子女入學保障政策,加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教育保障和關愛保護,確保不同群體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四.要達到什麼樣的工作目標?
《優質均衡意見》分別設定了到2027年、2035年的目標任務:到2027年,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供給總量進一步擴大,供給結構進一步優化,均等化水準明顯提高;到2035年,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經費投入、治理體系適應教育強國需要,適齡學生享有公平優質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總體水準步入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