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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鼓勵隨遷子女僅憑居住證入學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徐虹 劉佳​ | 時間: 2021-11-04 | 責編: 劉佳

中國網北京11月4日訊(記者 徐虹 劉佳)近日,教育部網站公佈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368號建議的答覆。針對“關於讓外來務工者隨遷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建議”教育部答覆稱,從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計劃生育、超齡入學、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精簡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

在答覆中,教育部表示,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事關教育公平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是適應我國城鎮化發展戰略、促進社會公平的迫切要求。近年來,教育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確保隨遷子女享受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

一是完善入學政策,保障入學機會。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明確提出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教育部要求,從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計劃生育、超齡入學、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精簡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

二是擴大資源供給,推進就讀公辦。2021年印發了《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國家舉辦義務教育,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各地要完善政府購買學位管理辦法,優先將隨遷子女佔比較高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政府購買學位範圍。印發《關於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號),要求學位資源相對緊張的人口集中流入地區,按照常住人口增長趨勢,進一步加強城鎮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滿足當地戶籍適齡兒童和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確保“應入盡入”、就近入學。同時通報了300個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較低的縣區,要求各地“一縣一案”制訂工作方案,切實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在近年來隨遷子女人數不斷增加的情況下,2020年全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達1429.7萬,在遷入地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比例達85.8%,與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89.2%)大體相當。

三是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強化教育公平。2019年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強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2020年起,按照“全部、齊步、穩步”要求全面推進“公民同招”政策平穩有序落地,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與當地戶籍都學生都可以報名民辦學校,錄取機會均等。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國家舉辦義務教育,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強化民辦義務教育規範管理,提高民辦義務教育品質,並要求各地完善政府購買學位管理辦法,優先將隨遷子女佔比較高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政府購買學位範圍,更充分地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

四是加強關心關愛,促進健康成長。2020年以來,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18號)、《關於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號)等文件,要求各地各校加強教育關愛和人文關懷,對隨遷子女和當地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在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和評優評先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並強調各地各校要加強學籍管理,切實做好隨遷子女控輟保學工作,建立健全隨遷子女關愛幫扶機制,加強情感上、學習上、生活上的關心幫助,使他們更好融入學校學習生活,促進全面健康成長。

下一步,教育部將督促各地繼續嚴格落實好“兩為主、兩納入”要求,以及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招生入學政策,特別是在督促指導各地簡化入學流程,杜絕不必要的證明材料方面再加大力度。督促隨遷子女集中流入地區和省份適應未來幾年學齡人口增長趨勢,積極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提供足夠的學位保障。推進民辦義務教育比例較高的地區加快義務教育學校結構調整,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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