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中國教育 >

五部門:未經授權備案 不得擅自發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徐虹 劉佳 | 時間: 2021-10-14 | 責編: 徐虹

中國網北京10月14日訊(記者 徐虹 劉佳) 近日,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佈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佈、內容、程式等提出規範性要求,並部署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通知》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佈或以教育諮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佈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

《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係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通知》要求,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新媒體平臺、自媒體平臺、APP(應用程式)等網際網路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佈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誇大違規資訊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佈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資訊。

《通知》明確,專項整治行動時間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為期三個月。

網站無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