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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中招政策有6變:東、西、海三區不跨區招特長生

來源: 北京考試報 | 作者: 安京京 | 時間: 2021-05-10 | 責編: 羅天林

《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1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天正式出爐,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2021年本市中招工作主要有6點變化,分別為考試科目分值有調整,校額到校批次報考資格與去年相比有所變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進入統招批次,統招批次的民辦校要編制分區計劃,特長生東、西、海原則上不互招以及首次採取徵集志願方式進行補錄。

今年中招政策有6變

今年實施初中學業水準考試製度,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全科開考。

全市統考科目為10門,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和體育與健康。中招錄取總分660分(不含加減分),計入考生錄取成績的文化考試科目有7門,其中,語數外(滿分各100分)和道德與法治、物理(滿分各80分)5門科目全部計入成績,再從生物、化學和歷史、地理中各選擇分數高的一門計入成績(滿分各80分)。體育與健康(總分4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今年,可報考校額到校批次的考生資格有所調整。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初中學考總分達到570分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需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方可參加校額到校招生。往屆生、外省回京報考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校額到校招生。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今年首次編制分區計劃,並在統一招生批次中進行錄取。

報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考生,可在初中學考出分後,填報志願之前,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報名參加招生高中學校的外語能力方面的資格性測試,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在統一招生批次中,填報相應的志願,依據考生初中學考成績進行錄取。

今年在統一批次招生的民辦學校需要編制分區計劃。

東、西、海三區的學校招收特長生原則上不相互跨區招生。

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考生首次可通過志願徵集方式參加補錄。

在統一招生階段未錄取滿額學校可以申請參加補錄,考試院統一公佈參加補錄的學校、專業和計劃。學校(專業)補錄的條件、範圍以及錄取方式與統一招生相同。未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徵集志願,按統一招生辦法進行錄取,其中有加試要求的專業,不能再進行專業加試,只能補錄已在考試院備案的未被錄取的加試合格考生。

初三生可填24個志願

2021年繼續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參加貫通項目提前招生、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統一招生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依據招生簡章填報志願。

今年初三生仍舊可填報24個志願。其中,貫通項目提前招生共設8個志願,每個志願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共設8個志願,每個志願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錄取總分達到570分,且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志願。統一招生共設8個志願,每個志願可填報2個專業。

招生錄取分3階段

2021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分提前招生、校額到校招生、統一招生三個階段進行。被前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一階段的錄取。

提前招生錄取分為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和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是按照招生學校貫通計劃,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貫通項目錄取先於其他提前招生學校進行。被貫通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後續其他方式錄取。

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學校(專業)不再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考試成績發佈後可自行組織專業加試,並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計劃、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錄取原則以及考生志願擇優錄取。錄取原則以專業為單位制定,可以在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在錄取總分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按錄取總分與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校額到校招生錄取包括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後,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錄取時按照優質高中校額到校計劃、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名額數,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

統一招生錄取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考生可通過志願徵集方式參加補錄。

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有關負責人:

各區和學校要認真執行各項招生政策,規範招生行為,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要加強志願填報輔導,使考生和家長熟悉了解志願填報的要求和方法,合理選擇適合的學校和專業。尊重考生選擇,杜絕出現強迫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招生學校嚴禁違規提前到初中校進行各種招生及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