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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王黎光:文化強國需要中國樂派有所擔當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曾瑞鑫 李芳 葛蕾 | 時間: 2021-03-02 | 責編: 曾瑞鑫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樂學院院長王黎光(照片由本人提供)

中國網3月2日訊(記者 曾瑞鑫 李芳 葛蕾)2021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樂學院院長王黎光,計劃提交《倡導和建設中國樂派 實現文化和教育強國宏偉目標的提案》。圍繞他本人的提案,中國網文化發展中心記者專訪了王黎光委員。王黎光認為,大國崛起需要中國音樂重塑自信;中華文化需要中國音樂奮發有為;美育教育需要中國音樂有所擔當,這是建設“中國樂派”的根本出發點。以下是採訪實錄:

問:您這次上會帶來什麼新的提案呢?

答:今年我的提案是:倡導和建設“中國樂派”,為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貢獻力量。

問:什麼原因會讓您有這樣的想法?

答: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中包括: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中華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中華民族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中國樂派”是以中國音樂元素為依託,以中國風格為基調,以中國音樂人為載體,以中國音樂作品為體現,以中國人民公共生活為母體的音樂流派與音樂學派的合稱。

大國崛起需要中國音樂重塑自信;中華文化需要中國音樂奮發有為;美育教育需要中國音樂有所擔當,這是建設“中國樂派”的根本出發點。

問:過去一年間您的哪些履職經歷讓您産生這樣的思考?

答:雖然我是全國政協委員,但本職工作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倡導和建設“中國樂派”,並將其作為中國音樂教育體系發展的核心內容是我的責任。

在日常工作與履職過程中,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音樂絕非膚淺的吹拉彈唱,而是凈化心靈、塑造人格的重要手段。“中國樂派”的核心是不可複製的中華優秀文化,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文化積澱、精神面貌與審美趣味,是重建文化自覺與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徑。我們要在21世紀樹立起中國自己的音樂流派、音樂學派與音樂教育體系。“中國樂派”及其話語體系建設關係到國家文化戰略的實施,關係到國家軟實力和文化凝聚力的提升,也有助於一些音樂界現實問題的解決。

問:關於這個議題您覺得當前大環境的總體現狀如何?

答:當下,我們正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建成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教育強國,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迫切需要具有時代精神,體現中外文化精髓,使各個年齡段的學生充分理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藝術教育,我提出建設“中國樂派”可謂恰逢其時,這也正是歷史賦予中國音樂的重要使命。

問:您覺得應該通過什麼樣的方式能加以改進?

答:我想最重要的是把握住時代機遇,配合國家文化戰略建設“中國樂派”,在21世紀這一特殊的偉大時代中對其進行梳理、總結與建設。讓“中國樂派”成為世界的共識,使“中國樂派”在塑造中華文明的基礎上,對東方文明、世界文明有所貢獻。

問:您打算如何落地執行?

答:1.不忘本來,紮根中國大地,繼承傳統精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正本清源、守正創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不能沒有靈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我們民族的“根”和“魂”,是最深厚的文化軟實力。我們要遵循歷史淵源、文化傳承、藝術實踐、理論依據的規律建設“中國樂派”,唱響中國旋律,高揚中國氣韻,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2.吸收外來,深化國際合作,加強文明互鑒。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鑒而豐富。“中國樂派”以中華優秀傳統音樂文化為底蘊,同時吸收一切優秀、先進的文化。我們將繼續依託“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構建人類音樂文明共同體,推動世界範圍內不同音樂文化、音樂學派及人類美育的闡釋與傳承發展,在文化藝術領域的交流與協作中加強“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

3.面向未來,提供中國方案,共用中國智慧。建設中國音樂教育體系,共建全球音樂教育課程平臺,達到世界優質音樂教育資源共用;培養出承載中國音樂未來的人才,這既包括高精尖的藝術人才,也包括走進平常百姓家的文化傳承者;努力使“中國樂派”成為世界主流音樂學派,科研和創作成果達到世界音樂藝術創作與學術創新的高度,向全世界展示中華文化的獨特魅力。

問:今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您所在的領域會有什麼樣的機遇和挑戰呢?同時,就您自己所在的領域,請總結一下過去的成績,並暢想一下未來的規劃。

答:首先,中國音樂亟需重塑自信。中國的音樂文化有悠久深厚且自成體系的傳統,音樂對樹立國家形象、建構國家認同、助力治國理政有重要意義。在5000年的歷史長河中,中國音樂絕大部分時期都具有“自信”。然而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中國原有的文化主體性被解構,中國音樂的自信與主體性隨之被影響和弱化。堅定文化自覺,就必須要重塑中國音樂的自信。

第二,在為中國音樂重塑自信的過程中,“中國樂派”必須奮發有為,承擔新時代所賦予的文化使命。要解決中國音樂在理論、創作、表演存在中國文化根基不足的問題,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使“中國樂派”獨秀世界之巔並綻放百姓人家,為推動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第三,在中國的美育教育發展中,中國音樂必須要有所擔當。美育是文化強國、教育強國建設的基礎。“中國樂派”可以作為國家美育重要文化藝術支撐,紮根中國大地,提供具有中國特色的可執行、可操作、可推廣的音樂文化內容,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做出貢獻。“中國樂派”倡導全民實踐、全民發展和全民共用,它是凈化人的心靈、塑造平凡而卓越人格的重要手段,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文化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