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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推進高等教育法治工作切實提升治理效能

來源: 四川省教育廳 | 作者: | 時間: 2020-12-22 | 責編: 閆景臻


四川省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遵循,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法治工作的意見》,深入推進高等教育法治工作,不斷加強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以高品質法治建設推動高品質高校建設。

一、抓組織領導,促力量聚合

建立教育系統法治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廳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包括高校在內的學校法治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具體指導。教育廳黨組定期對憲法宣傳、法治教育、依法治理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指導高校成立法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落實高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經費保障,每年預演算法治工作經費100萬元左右。建立完善對高校法治工作評價機制,將法治工作水準與成效納入教育品質、辦學水準整體督導評估,把法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予以年度考核。健全法律顧問參與依法治校工作機制,高校聘請法律顧問達100%。

二、抓章程建設,促制度完善

推動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高校規章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完成全部69所公辦高校章程審核,對41所民辦高校章程建設開展檢查指導,推動高校依章程辦學、按章程治理。制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辦法》,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內部治理結構,推進決策管理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省屬高校黨委全委會、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議事規則備案,確保辦學治校權利依規運作。出臺《四川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黨委書記(督導專員)選派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向17所民辦高校選派黨委書記,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監督民辦高校依法依規辦學治校。加強高校校務公開監督檢查,落實《高等學校資訊公開辦法》,督促高校應公開盡公開。

三、抓環境營造,促活力釋放

深入落實國家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相關意見,切實轉變職能,減少行政干預,尊重保障學校獨立法人地位和辦學自主權。出臺《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22項具體簡政放權措施,破除束縛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規範簡化行政審批,精簡整合評審評估評價和檢查事項,探索實施高校依法自主辦學負面清單管理,下放5000萬以下省屬高校學校建設項目核準許可權,取消15項職責和行政審批事項,下放6項職責和行政審批事項,委託直屬事業單位或相關專業機構承接50項政府轉移職能,精簡規範54項評審項目至24項,行政處罰事項由71項優化整合為18項,撤銷議事協調機構26個。主動開展不合情理、不合事實、不合適宜的“三不”事項清理,清理涉及高校事項10項,將阻礙學校自主辦學、師生權益保護的政策文件進行完善或廢止,實現規範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資訊化管理。

四、抓宣傳教育,促實效提升

注重在關鍵環節、重點人群、重要時間節點發力,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憲法法律進高校”活動,2019年共開展宣講活動180余場(次),接受線上線下憲法法律教育師生超過20萬人次,通過“法律服務進高校”解答師生各類法律諮詢6000余次,現場辦理法律服務事項2700余項,累計發佈普法資訊資訊、新聞解讀、案件剖析等資訊6.7萬餘條。拓寬法治工作載體,與教育部共建西南地區首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進一步推進法治教育工作。在四川師範大學建設全省首個“校園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廣大師生和周邊社區群眾提供法治宣傳、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等服務。成立“成都高校法治聲音聯盟”,依託校園廣播站、電視臺,在高校傳播法治聲音,打造屬於大學生的普法陣地。開展審判進高校活動,通過審判進校園、“網際網路+巡迴審判”等形式將發生在師生身邊、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件庭審現場移送、推送到高校,讓廣大師生“零距離”旁聽案件庭審,議案説法,提升教育效果。

五、抓風險防控,促權益保護

系統梳理高校在招生、學籍管理、對學生違紀處分、教學管理、安全及學生的日常行為管理、畢業生就業管理、人事管理、對外民事行為等方面的法律風險,加強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式,確保重大決策事項不減損高校師生權益。督促高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暢通監督投訴渠道,實行全天候值班制度,在教育廳設立投訴幫扶電話,24小時不間斷受理高校師生反饋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問題投訴處理,及時為廣大師生排憂解難。建立健全申訴制度,及時受理高校師生和學校糾紛,依法公正辦理申訴,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學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