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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學生應援明星究竟冒犯了什麼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 王石川 | 時間: 2020-12-09 | 責編: 徐虹

日前,教育部對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有一起案例是,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翰林學校教師耿某帶領學生應援娛樂明星問題。2020年5月,耿某在上課時間帶領學生為娛樂明星應援,並錄製視頻在網路傳播,造成不良影響。

耿某被指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三項規定,受到了停職檢查處理。這對他本人是個教訓,對其他存在類似行為的教師也是一個教訓。據媒體報道,無論幼兒園還是小學,都有教師組織學生應援明星。

比如,一名女幼師問孩子:“佳佳老師男朋友是誰?”孩子齊聲回答:“×××(某男明星名)。”一小學教師問全班學生:“××(某男明星名)是我的誰?”學生們喊道:“男朋友!”這樣的場景令人尷尬,涉事教師想不被聲討都難。

作為個人愛好,年輕教師追星並無不可,但得分場合、分地點,更不能“綁架”學生一起應援明星。有網友提醒這些教師“請嚴格遵守職業規範,在做事前應考慮一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影響”。這種提醒是中肯的,更是必要的。教師是教書育人、塑造孩子價值觀的職業,拉著學生追星,把孩子當成應援工具,豈非忘記了自己的身份?

不久前,吉林松原一名男教師在學生月考考試監考期間開直播,也備受詬病。報道稱直播期間最多時有1500名用戶線上觀看。與拉學生應援明星的教師一樣,這名教師也違反了職業道德,背棄了有關規定。教師監考時不準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遑論在眾目睽睽之下開直播。

從媒體報道看,這兩名年輕教師都很時尚,無論應援還是開直播,都稱得上新鮮事物。年輕教師思維活躍,容易接受新事物,也願意體驗新“樣態”,比如對新媒體傳播抱有熱忱,絕不是壞事。但是,教師畢竟是教師,在工作中應該遵從相應的職業規範。拉著學生追星,在考場開直播,是不是太放飛自我了?

公眾對教師抱有較高的道德期許,他們希望教師真正做到“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特別在學生面前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

新媒體傳播方興未艾,面對層出不窮的新載體,應尊重教師的個人愛好。與此同時,教師應盡力將個人愛好與規章制度相相容,當個人愛好衝擊職業規範時,應將個人愛好放置在一邊。而對於學校乃至監管部門來説,也面臨新的挑戰,即如何更有針對性地規範師德。如果教師的愛好不影響工作,也不涉及學生,那就應該尊重,如果這個愛好傷及師德,則應果斷介入,依規處理。

東漢的許慎説過:“教,上所施,下所效也。”這話放在今天並不過時。説到底,教師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當好表率,如果不希望學生在課堂上玩直播,自己就別在考場上玩直播;如果希望學生有道德,自己就先要守師德。師德從來都不是抽象的,它體現在該做什麼,也體現在不做什麼,比如不能拉學生應援娛樂明星,不能在考場上開直播。(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