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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醫學教育將發生哪些改變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 作者: 晉浩天 | 時間: 2020-09-24 | 責編: 徐虹

光明日報記者 晉浩天

國務院辦公廳23日印發《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分別從全面優化醫學人才培養結構、全力提升院校醫學人才培養品質、深化住院醫師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改革、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系統部署。

《意見》提出,到2025年,醫學教育學科專業結構更加優化,管理體制機制更加科學高效;醫科與多學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準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建立,培養品質進一步提升;醫學人才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國特色、更高水準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醫學科研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服務衛生健康事業的能力顯著增強。

未來,醫學教育將發生哪些改變?如何讓醫學教育更好地成為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石?對此,記者採訪了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

全面優化醫學人才培養結構

維護億萬人民的健康離不開醫術精湛、數量充足的醫務人員隊伍。那麼,如何優化醫學人才培養結構?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關於醫學人才培養,目前看還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主要表現在醫學教育總體招生規模較大,但整體層次偏低,全科醫學人才、高層次公共衛生人才短缺明顯,高層次複合型醫學人才培養也亟待加強。

《意見》提出,提升醫學專業學歷教育層次,大力發展高職護理專業教育,穩步發展本科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專業教育,適度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著力加強醫學學科建設,加大醫學及相關學科建設佈局和支援力度,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大力度推進麻醉、感染、重症、兒科等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加大全科醫學人才培養力度,逐步擴大服務基層的定向免費全科醫學生培養規模,各地結合實際為村衛生室和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培養一批高職定向醫學生,加快培養防治結合全科醫學人才。

同時,系統規劃全科醫學教學體系,加強面向全體醫學生的全科醫學教育,建設100個左右國家全科醫學實踐教學示範基地。加快推進全科醫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此外,還要加快高水準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和高層次複合型醫學人才培養,建設一批高水準公共衛生學院,將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計劃作為公共衛生研究生教育的主體培養計劃,創立發展公共衛生博士專業學位教育,加大高層次專業人才供給。

提升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品質

品質是醫學教育的“生命線”。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院校醫學教育是醫學人才培養三階段連續統一體的重要基礎。此次改革創新的重點任務之一就是全面提升院校醫學人才培養品質。

“首先,要提高入口生源品質,依託高水準大學建設一批一流醫學院,擴大中央部門所屬院校本科醫學專業招生規模,在‘強基計劃’中加大對醫學教育支援力度。培養仁心仁術的醫學人才,建設600個左右醫學本科一流專業建設點。加強教研室等基層教學組織建設,加強護理專業人才培養,提升學生的評判性思維和臨床實踐能力。”這位負責人説。同時,《意見》提出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教育,集中優勢資源做大做強中醫藥主幹專業,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培養少而精、高層次、高水準的中西醫結合人才。夯實高校附屬醫院醫學人才培養主陣地,著力推進醫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覆臨床。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醫學教育品質評估認證制度。加快推進醫學教育專業認證,構建醫學專業全覆蓋的醫學教育認證體系,建立具有中國特色、國際實質等效的院校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制度。

深化住院醫師培訓,確保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

“在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方面,一是要求住培基地要制定培訓對象薪酬待遇發放標準,並向全科、兒科等緊缺專業傾斜。二是對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由住培基地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勞動合同到期後依法終止,培訓對象自主擇業。三是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四是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陞、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説。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醫務人員知識和技能的短板,在以往強調將醫德醫風、法律法規等知識作為必修課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要求將急診和重症搶救、感染和自我防護以及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知識和技能作為醫務人員必修課。同時,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的必備內容。”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在經費保障方面,要求用人單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規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保證所有在職在崗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和職業再培訓。

確保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教育、衛生、發改、財政、人社等多部門的協同推進。

因此,《意見》專門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醫學教育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解決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有關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本部門重點工作計劃。

二是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工程。統籌各方資金資源,加強對醫學教育投入保障,支援國家及區域院校醫學教育發展基地、一流醫學院、高水準公共衛生學院、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國家住院醫師培訓示範基地、繼續醫學教育資訊化等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醫學院校支援力度。

三是保障經費投入。積極支援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準、培養成本等情況合理確定並適時調整醫學門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住培補助標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落實投入責任。

(光明日報北京9月23日電)

《光明日報》( 2020年09月24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