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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中畢業至少要拿到144學分 勞動為必修課佔6學分

來源: 華聲線上 | 作者: 黃京 | 時間: 2020-08-13 | 責編: 徐虹

大力推進教學改革、有序推進選課走班、完善考試評價制度……近日,湖南省教育廳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下稱《方案》)。據悉,該《方案》將從2020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開始實施。根據《方案》,高中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勞動為必修課佔6學分。

普高課程分為三類,拿到144學分方能畢業

《方案》提出,普通高中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等)11周。每週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課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其中,必修、選擇性必修為國家課程,選修為校本課程。在科目設置上,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勞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課程。

值得一提的是,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綜合實踐活動為必修課共8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勞動同樣為必修課共6學分,其中志願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於40小時;其餘4學分內容與通用技術的選擇性必修內容以及校本課程內容統籌。校本課程不少於14學分。其中,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學科拓展、提高類課程之外的課程不少於8學分。

《方案》明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法治意識、國家安全、民族團結和生態文明等教育有機融入到相關科目,滲透在學科課程中實施。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

加強學生發展指導,有序實施選課走班

《方案》指出,學校應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採用專、兼職教師相結合的方式,組建專門的學生發展指導隊伍,通過導師制、學長制、開設學生發展指導課程等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學生發展指導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指導活動。各地各校要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要動員組織高校到高中學校為學生提供諮詢和幫助。

同時,為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學校要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學生不同發展需要。科學制訂選課走班指南,有序推進選課走班,完善教學班和行政班管理辦法,健全與選課走班相適應的教師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班級管理和學生管理,既要發揮好行政班注重集體合作交流、統一規範的傳統優勢,又要積極探索創新班級管理方式,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營造良好的班級氛圍。

不得要求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前確定選考科目

根據《方案》,要培養學生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關注學生學習過程,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髮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學習,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推進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提高課程實施水準。

科學安排每學年授課科目,特別是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並開科目數量。不得要求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前確定選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要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作為綜合素質檔案的重要內容。同時,要規範考試評價要求。考試命題應注重緊密聯繫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強調綜合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於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發展。(三湘都市報·華聲線上記者 黃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