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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家庭教育立法應著力解決哪些問題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3-05 | 責編: 段留芳

冰啟

2019年全國兩會第一天,一份民進中央提交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家庭教育發展的提案》備受關注。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解讀説,如今家長對於孩子教育感到焦慮,九成以上班主任認為家校溝通存在問題,家長參與溝通積極性不高,家校教育理念存在差異,家長缺乏家庭教育知識,普遍存在焦慮情緒等,需要多方合力支援家庭教育。

為家庭教育立法這一議題,在近年來的兩會上一直很熱。2016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常委、北京四中校長劉長銘曾在記者會上回應家庭教育問題,指出要多改善家庭教育的品質;教育部副部長郝平表示,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國婦聯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將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而在2019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今年要研製家庭教育指導手冊和家庭教育學校指導手冊,針對不同學齡段設置課程、開發教材、舉辦活動,引導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部發佈的2019年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強化家庭教育,將啟動家庭教育法立法研究與家校共育共治機制實踐試點。

可以説,要改善家庭教育,已經形成全社會共識,家庭教育法立法也已經箭在弦上。在筆者看來,家庭教育法立法,必須解決兩大關鍵問題:一是政府、社會如何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援?二是如何切實落實父母(監護人)的監護責任、教育責任?

我國家庭教育當前存在家長(監護人)單方面面對家庭教育的問題,政府部門、社區、學校對家庭教育提供的支援還不夠。比如,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最好的辦法是給隨遷子女同城入學機會,讓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但是,現在一些大城市還有比較高的入學門檻。《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進一步提升義務教育均等化水準,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隨遷子女入學待遇同城化,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完善流動人口子女異地升學考試製度。這就是強調政府的主導責任。

再比如,城市孩子雙休日、寒暑假放假回家,在社區裏找不到合適的活動空間和去處,很多雙職工家庭出於無奈把孩子送去培訓班,媒體也把這類孩子稱為“假期孤兒”。針對這些家庭,強調父母要負責,要多陪伴孩子是沒有多大效果的,如果社區中就有圖書館、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招募志願者開展豐富多彩的適合兒童青少年的活動,那麼,這也就會給家庭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援。

還比如,有一些孩子沉迷網路遊戲,染上網癮,目前大多數學校的處理方式是,由家長自己解決。很多家長不知如何矯正孩子的不良習慣走出網癮,於是病急亂投醫,一些非法的戒網癮機構受到家長追捧就是這一原因。矯正孩子的不良習慣,是需要學校、社區和家庭一起形成合力的。而目前的學校教育,只是針對學生的知識教育,並要求家長配合學校輔導作業、批改作業,把家庭教育變為學校教育的附庸,這也使得家長變得焦慮,家庭教育偏離做人教育的核心。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了對未成年人實施保護的家庭責任,但是,總體來看,相關法律條文“十分原則”。比如,要堅持“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這些家長從道理上都懂,可是,怎麼具體落實呢?家庭教育法立法,必須解決可操作性的問題,如果只是原則上告訴家長應該尊重孩子人格、應該教育引導孩子健康成長,可是,家長不知道究竟該怎麼做;或者家長以棍棒教育方式教育孩子,大家把這認為是“私事”不加以制止,也不追究家長的責任,那即便立法,也難以解決現實中的家庭教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