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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設立高校“雙一流”建設資金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林艷 | 時間: 2018-10-18 | 責編: 段留芳

昨天,市財政局公佈《北京高校“雙一流”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為推進北京高校的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本市設立高校“雙一流”建設資金,高校“雙一流”建設以5年為一個建設週期,其中“一流專業”在5年建設週期內,每個專業最高可獲3000萬元支援,“高精尖”學科最高則將獲得5000萬元的財政支援。

按照管理辦法,高校“雙一流”建設以5年為一個建設週期,實行總額控制、分年申報,重點支援以下四類項目:1.北京高校“一流專業”建設;2.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3.市屬高校國家一流學科建設;4.央屬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

其中,北京高校“一流專業”建設採取項目管理方式,在建設週期內將按照每個專業最高3000萬元的總額予以支援,經費管理將參照《北京市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執行,要求不得提取間接費用;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也同樣採取項目管理方式,在建設週期內按照每個學科最高5000萬元的總額予以支援。

市屬高校國家一流學科建設,則將根據學校已公佈的建設方案按需予以資金保障,經費管理將按照《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國家“雙一流”建設央屬高校,將按照對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程度,採用因素法給予補助資金。

市財政局要求,高校雙一流的“建設資金”,不得用於償還貸款、支付罰款、捐款捐贈、贊助支出、對外投資等支出;也不得用於房屋建築物、基礎建設支出;不得作為其他項目的配套資金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的其他開支。市財政局,將對北京高校“雙一流”建設項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績效評估和考核結果,來調整資金分配。(記者 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