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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中小學集團化辦學的指導意見》和《 關於推進中小學學區制管理的指導意見 》解讀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時間: 2018-10-11 | 責編: 段留芳

按照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落實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強集團化辦學、學區制管理政策研究,市教委研製了《關於推進中小學集團化辦學指導意見》和《關於推進中小學學區制管理指導意見》(分別簡稱“集團指導意見”“學區指導意見”)。

一、《指導意見》制定的背景

一是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任務。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試行學區化管理”“探索集團化辦學”的改革任務。在2016年專項研究的基礎上,我市自2017年開始,總結推廣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典型經驗,並將研製兩個指導意見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

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自2017年,該項工作被連續納入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進一步擴大義務教育優質資源,切實解決人民群眾上好學的關切。

三是健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長效機制的現實需要。實踐證明,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是增加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途徑,各區積極探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出臺上位政策,進一步健全制度機制,加強引導、指導和規範,促其健康有序發展。

二、兩個《指導意見》主要內容

兩個《指導意見》內容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指導意見》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辦好百姓身邊好學校,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為指導思想,集團化辦學著重突出辦學模式改革,提出“促進優質均衡、實現共同發展、堅持資源共用、激發辦學活力和鼓勵辦學特色”等五項原則。學區制管理著重突出管理模式改革,提出“堅持優質均衡、資源統籌、多元共治、因地制宜和創新開放”等五項原則。在總體目標設定上,均指向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集團化辦學著力實現推進教育供給側改革,擴大優質教育的覆蓋面和受益面;學區制管理著力實現區域教育共建共治共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格局,提升區域整體教育品質。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針對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的不同特點,《指導意見》在充分吸收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了梳理歸納。

集團化辦學的主要任務包含四個方面。一是加強統籌,優化集團辦學佈局。統籌區內、跨區集團辦學,規範異地集團辦學。二是規範發展,完善集團治理結構。合理確定集團規模,探索集團學校進有所需、退有所據的動態管理機制;完善內部組織機構。三是促進共用,發揮資源輻射作用。促進集團內場地設施資源共用、支援課程教學資源共用、鼓勵集團內幹部教師交流,倡導文化引領集團學校內涵發展。四是改革創新,激發集團發展活力。探索更加靈活的用人制度,優化幹部教師薪酬制度,創新人才聯合培養和貫通培養機制。

學區制管理的主要任務包含五個方面。一是合理劃分學區範圍。合理規劃生源佈局,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二是完善學區治理體系。促進形成多元主體協商共治和多方協同育人的區域教育發展新格局。三是健全學區管理機制。健全完善“設置合理、目標明確、職責清晰、運作協調、保障有力”的學區制管理體制機制。四是統籌學區資源供給。統籌協調學區內外教育資源,以教育資源整合、融通、共用帶動學校和學區提升發展。五是搭建學區發展平臺。發揮學區優勢,拓寬發展平臺,搭建教育教學交流平臺和學生學習成長平臺,促進師生增強實際獲得感。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含三個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辦學方向。二是加強統籌規劃。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質資源,合理規劃學區佈局,有序、適度發展教育集團。三是加強政策保障。探索適應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的人員編制、職稱評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機制。加大人力、財力、物力等政策和條件支援,切實為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管理提供有效支撐和有力保證。

三、研製文件的基本考慮

(一)《指導意見》的基本定位是加強市級宏觀指導,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文件總體目標中不設定發展的具體量化指標和年限要求,突出市級方向引領和政策指導,尊重基層已有的聯盟、集群、組團、協作片等多種模式的擴優改革,各區可結合區域實際創新探索,根據市級文件精神進行完善提升。

(二)《指導意見》的基本思路是“引領方向、規範管理、完善保障、提升水準”。引領優質均衡發展方向,規範集團、學區基本運作規則,建立完善集團化、學區制的保障體系,切實提升學校辦學水準和區域教育品質。內容上突出集團化和學區制的不同特點。集團化突出辦學模式改革,更加注重發揮優質資源的輻射引領作用,學區制突出管理模式改革,更加強調區域統籌。

(三)《指導意見》強調壓實各區主體責任。集團化、學區製作為區域整合資源的重要途徑,《指導意見》強調壓實區域主體責任,既明確了區級責任,也明確了區級指導集團、學區發展的內容和任務,要求各區要結合實際加強研究,建立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保證相關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