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7月23日訊 為進一步規範學位論文管理,加強學術誠信建設,提高人才培養品質。日前,教育部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對出現論文買賣、代寫的高校和負責人要進行處罰和問責;對履職不力、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存在買賣、代寫情形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要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學歷證書、畢業證書要依法予以撤銷和登出。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與當地網信、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採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態化的查處工作機制,學位授予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健全考評體系,完善查處辦法,規範查處程式,加大懲戒力度。同時,要嚴格責任落實。明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學位授予單位、指導教師分別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監管主體、責任主體和第一責任人,要承擔各自職責。要做好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學位授予單位要利用資訊技術手段,加強對學位論文原創性審查。
據悉,近年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於部分學位授予單位在學風建設、學術誠信養成、學位論文審查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仍時有發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教育部已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學校抓緊部署專項檢查,並將依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備案資訊平臺和有關動態監測數據,對學位授予單位進行專項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