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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留學生收“罰單” 寄宿公寓條款需謹慎

發佈時間:2018-07-11 09:13:52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王曉霞

據紐西蘭天維網報道,一名租住在惠靈頓The Terrace寄宿公寓的國際留學生表示,房東正以租客未按照要求打掃衛生為由,開出多張罰單。

據報道,這名國際留學生的房東一直在對他未能打掃廚房而進行罰款,他對於房東這種做法已經忍無可忍。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學生入住公寓時簽署了一份租房合約。合約規定,房東可以因為租客“未完成的工作”扣除費用。而租賃服務部門認為這樣的條款實屬違法。

這份租房協議還規定説,房東可以對學生收取噪音、管理和行政等方面的費用。

據悉,這名學生已經收到了房東發出的約20張“罰單”。

這間寄宿公寓的住家經理Rob Frazer説,學生在使用過廚房後進行了清理,但打掃沒有做到位,不僅僅是爐灶,爐灶周邊的墻壁也需要清理乾淨。

在發給學生的一封電子郵件中,Rob Frazer表示,如果他不能接受房屋管理規章,他就得另找住處並支付50紐西蘭元(約合人民幣226.445元)的“管理費”。郵件寫道:“這是一個警告——要麼老實照做,要麼搬走!”學生為此感到不安和焦慮。

然而,Rob Frazer表示,這名學生滿懷惡意,與他這個管理人員和其他學生都有個人恩怨。

他認為,房東並未有意找茬,租客簽訂合同時已經對該條款表示了認同,如果清理工作沒有到位,他們就得付1.5紐西蘭元。

協議規定,如果罰款累計超過6紐西蘭元,租客就必須立刻將全部款項支付給經理。

“如果我們不罰款,年輕人就肆無忌憚,我們將無法保持這個地方的乾淨整潔。”由於前任工作不力,Rob Frazer才被聘用為房屋經理,“之前這裡到處都是嘔吐物和留下的瓶子。”

這名學生打電話給租賃服務部門求助,被告知他的房東對他進行罰款是完全違法的行為。該學生正在於律師和維多利亞大學學生會合作,將此事提交到租賃法庭解決。

報道稱,住在這間公寓裏的人大多數都是年輕的國際留學生,他擔心那些弱勢和順從的年輕學生不敢説不,而成為房東的目標。“學生們必須遠離這樣的地方。”

Rob Frazer表示,其獲准收取費用,並不需要向租賃服務部門交付押金,因為這間寄宿公寓被惠靈頓市議會歸類為“學生宿舍”。

住房和租賃服務資訊和教育經理Jennifer Syke指出,寄宿公寓公共區域的一般清潔工作是房東的責任,而不是租客的,“違反特定房屋規章,或不符合1986住宅租賃法案規定和租賃協議的任何處罰或罰款均不可執行。”

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的發言人澄清説,大學與這所寄宿公寓沒有任何書面或其他形式的協議。

校長Marlon Drake表示,房東欺壓租客的事件比人們意識到的更為普遍,“國際留學生尤其容易成為受害者,他們的理解程度有限,而且由於語言障礙難有信心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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