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4日訊(記者 祝穎麗)近日,教育部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以應對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
習總書記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指出,“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牢牢把握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堅持産教融合、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十九大報告提出,“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這些精神賦予了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新的內涵和時代新要求。
與新時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相比,總體上看,職業指導工作仍然比較薄弱,各地各校工作不平衡,職業指導的針對性不足,保障機制不夠完善。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亟需進一步加強改進職業指導工作。
據介紹,此次《規定》全文共七章30條,包括總則、主要任務、主要途徑、師資隊伍、工作機制、實施保障、附則。總則包括制訂依據、總體要求、基本原則等。主要任務包括開展學業輔導、開展職業指導教育、提供就業服務、開展職業生涯諮詢、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主要途徑包括課程教學、實踐活動、資訊化平臺、個性化指導方式、供需見面會等。師資隊伍明確了配備專兼職教師,鼓勵選聘行業職業兼職教師,明確了指導教師的職責。工作機制部分,明確了校長負責制,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考核評價、就業統計公告、宣傳展示等。實施保障從經費、環境、資源、科研等方面明確相應要求。
2002年,教育部曾印發《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教職成〔2002〕12號),該文件對推動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與之前《意見》相比,此《規定》體現四個方面特點:一是以十九大精神為統領,貫穿一條紅線。二是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統一。三是更加突出職業學校的特色。四是更加強化職業指導工作的保障。
關於如何推動《規定》的貫徹落實,相關負責人回答記者道:一是要做好部署。二是推動落實。三是廣泛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