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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 | 社會叫好,老師喊冤,“課上不講課下講”真的是捕風追影嗎?

發佈時間:2018-04-19 09:29:26 | 來源:中國網教育頻道 | 作者: | 責任編輯:劉昌

近日,署名為“崔進”的一篇題為《“課上不講課下講”屬捕風捉影式污衊,是媒體無德,官員無知》的文章在中小學教師的微信朋友圈中瘋轉,文章一經發出,閱讀量迅速達到100000+,共8000多次點讚。

“課上不講課下講”真的屬捕風捉影式污衊嗎?

不管事實是否客觀真實,這種打抱不平的勇氣和觀點受到了廣大教師的熱捧,至少從文章留言中可以看出,支援文章觀點佔絕大多數。

在文章中,崔進提到:2018年,因為教育部長的講話,因為教育部的重磅文件,因為一些別有用心者的推波助瀾,“課上不講課下講”再次成為全國1500萬中小學教師的恥辱標簽,這個本已風燭殘年的教師群體再次被集體侮辱。

接下來崔進通過四個部分論述了自己的觀點“課上不講課下講是無稽之談”“課上不講課下講是捕風捉影”“無德媒體在對中國教育犯罪”“無知官員在對中國教育犯罪”。

或許事實稍有偏頗,或許觀點有些過激,具體原因不詳。記者發現,近日,這篇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已經被舉報禁止查看。

引起廣大老師支援和討論的文章為何會被禁止查看?“課上不講課下講”是否真的存在?我們應如何正確看待和解決老師“有償補課”的現象?小編帶您撥開層層雲霧!

01

真的“課上不講”,砸自己的飯碗嗎?

“課上不講課下講”出自3月16日上午陳寶生部長在記者會上談中小學減負問題的講話。

陳寶生表示,要從五個方面減負,其中老師要按照大綱足額授課,絕不允許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後講,甚至鼓勵引導學生參加培訓。

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進行集中專項整治,可以説,是全國各級教育部門近幾年來的“常規動作”,並沒有什麼“新鮮”之處。

值得品味的是,這次對有償補課專項治理的重點,是放在查辦“課上不講課下講”,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

實際上這也折射出該問題存在的普遍性和嚴重性,一些中小學老師,本該在課堂正常教學中給學生授課的內容,故意“説一半留一半”,把很多學生不懂不理解的問題留給課後的收費輔導班上講。

而對於沒有交費參加輔導班的學生,則是故意冷落,乃至連同這些孩子的家長,都被視為“不受歡迎的人”。這種情況在全國範圍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那麼,如崔進所説,“課上不講課下講”真的是捕風捉影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多名家長舉報漢中市仁德學校有償補課,利用週末將學生留校補課,本該是每週末放假,卻改成兩周放一次週末假。然而,當事學校稱,補課是通過問卷調查,徵得多數家長同意才作出的安排。

家住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的王先生兒子今年上初一, 3月29日,他在兒子的班級群看到一則通知稱,7年級學生週末進行留校補課,以後每隔兩周放一次假。

王先生説,如果高中補課我們能接受,但是初中就開始補課可能會適得其反,讓孩子産生厭學情緒。更可惡的是,學校給家長説的是自願補課,但有老師告訴孩子補課期間會上新課,建議最好還是參與補課。

“這明顯就是強行補課,你説你不去將孩子領回家,但是學校在上新課,作為家長我們該咋辦?”王先生很無奈。

這樣的案例也或個案。但課上不講課下講的現象在個別地區卻有發生。有媒體評論,不僅是師德缺陷,還是教師未能履行基本職責的表現。尤其對作為公職人員的公辦學校教師,應把這種行為納入教紀和校紀的約束範疇。

本質上説,教師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通過“開小灶”的方式私相授受,跟公務員明面上不給群眾辦事,私下以尋租的方式給人辦事沒有什麼區別。

據了解,這種“有”也分好幾種情況。一種是某些老師為了體現他的學習班的效果,故意做這樣幾次操作,讓學生覺得上輔導班的作用。還有一種是,老師為了宣傳自己學習班,故意給學生這樣説。

但是即使這樣的老師,他們也知道如果教不好班級,名聲不好,根本沒有人會去學他的班,他們怎麼真的“課上不講”,砸自己的飯碗呢?這兩種人是極少數的,至少這种老師的比例應該低於絕大多數行業中偷姦耍滑道德敗壞的人的比例。

02

網友説:我們學校沒有一個人課上不教課下教!

好多人言之鑿鑿的説“老師課上不講課下講”,但當被問具體“姓名”或者“你認識這樣的人”嗎?只有一個人説他親屬遇到過(也可以理解為“聽親戚説”),其他人都説,沒見過,但是聽人説有。

@巔峰數學

上課時候,只嫌時間短,只怕講的少,甚至想拉堂再講幾分鐘但又不敢。不知何時開始,卻被加入了經常被社會上人噴恥笑“課上不講課下講”的無良教師群。

@久遠的夢

據我所知,我們學校沒有一個人課上不教課下教!期末考試前很多老師還拼命的搶時間多給學生補習,就怕自己教的科目考不好,影響考核!怎麼會有課上不教課下教?

@開心永伴

“課上不講課下講”這句話已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作為弱勢群體的教師真是有口難辯,只能默默忍受著屈辱。以我個人的經歷來説,老師總是想方設法能讓學生多學點,哪怕有一個小小的知識點漏講了,心裏就放不下,下節課一定補講上,哪會有課上還要留一手。

@ 劉茵

每天站在講臺上看到有一個學生不學習我都上不下去課,停下來管管他,生怕他什麼也沒有學到,知識點如果學生沒聽懂重復講,只有真正站在講臺上的老師才會體會到當老師的辛苦和責任。

在一個群體裏,總會有個案觸及底線,從概率上來説是可能的。但以偏概全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將這樣的壞標簽打給所有人,那絕對是不公平的。

崔進的這篇文章態度有些衝動,言辭有些激烈,他要表達的意思也很簡單,就是別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很多老師為教育為學生奉獻一生,值得大家尊敬。

因此,應正確和批判的看待“上課不講下課講”的現象。

03

被處分的違規教師鳳毛麟角

究其原因,之所以出現有償補課的現象,首先出在現行的考試選拔制度上。

無論是中考還是高考都是一卷定終生,多考一分,刷掉千人,而要想考出高分,除了沒日沒夜地苦幹,沒有任何捷徑,這就為少數教師尤其是語數外教師補課發財提供了可能。

其次出在現行的考核評價制度上。

地方政府考核教育局領導政績、教育局領導考核基層學校校長成績、學校校長考核一線教師業績,包括家長評價孩子學習優劣,其依據都是中考和高考的分數,都説“分分分,學生的命根,考考考,教師的法寶”,可是在分數決定一切的現實語境下,分數又何嘗不是地方領導、局長校長教師家長的命根?

再次出在執行層面上。

“禁令”雖然規定“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因為缺少具體執行細則,教育主管部門查處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師德師風問題,如何下得了手?最終內部問題只能內部解決,真正被處分的違規教師鳳毛麟角。

德國教師的法律地位是國家公務人員,具有十分崇高的社會地位,經濟待遇也相當可觀。既然是國家公務人員,就不允許從事損害其職位的營利性活動。

因此,德國多數法律禁止有償補課,認為教師從事第二職業是瀆職的體現,要承擔嚴重的後果。根據法律和學校規定,教師補課將被處分,並寫入該教師的檔案。

04

治理有償補課,應保障教師正常待遇

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其實沒有多少學理討論空間,主要是執行以及執行之前的邏輯問題。

明確何為“上課不講下課講”?

授課風波

真正的“課上不講課下講”應該這樣定義和區分,假如有教師把應該完成的課本內容沒完成,把應該達到的教學大綱標準沒達到,然後再在自己的由本班學生組成的校外培訓班上去講授課本內容和達到教學大綱的要求,這種做法才真正屬於“課上不講課下講”。

屬於自己工作範圍內正常履職的沒有盡職,即所謂的“課上不講”“課上留一手”,然後工作時間之外再去利用這個應該正常的履職來謀取利益,即所謂的“課下講”“課下露一手”,這才是非法的。這才應該是“課上不講課下講”的真正內涵。

明確區分個人能力與公共教育資源

授課風波

需要在發佈相關規定的邏輯上,向教師與社會講清楚。因為包括教師在內有很多人都認為,老師既然有課餘精力為什麼不能掙錢?

傳統上認為,公辦學校教師端的是鐵飯碗,因為並不直接掌握公權力,所以他們也離針對公務員的反腐較遠。

其實,教師掌握的教育權,同樣是公共權力的一部分。教師主要收入來源於財政撥款,傳授知識是在履行公共職責,傳授的知識可以説是一種非物質公共資源。從事課外有償補課,就是變賣公共教育資源,濫用公共教育權力,屬於一種變相的以權謀私。

有效治理有償補課,應建立在保障教師正常待遇的前提上,從而讓教師全心全意投入到課堂教學。

如果最基本的待遇都不能按時足額發放,那麼教師就會産生以手裏的教育權尋租的想法。現實中,教育培訓市場為教師提供了誘人的回報,與教師正常收入之間存在鴻溝。

一位教育行業業內人士表示,一般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授課的收入,堪比其在校工資。“如果老師努力一些,接的活兒多一些,比學校工資還高。特別是重點中學的教師,出去開班大約1個小時收入能達到四五百元,比工資高得多。”

客觀來説,那些在課外補習市場“價碼”高、受歡迎的教師,往往是在重點學校受學生和家長認可的教師。他們的確有能力在市場上發揮更大的個人價值。

但是,個人能力與公共教育資源要明確區分,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收益,除了來自於其個人專業技能,還源於對公共教育資源的濫用。

在整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行動中,應當明確這樣一個認識:監督公共教育權,也是監督公權力的體現。

05

強化法紀治理,儘量減少“一刀切”

對老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要強化法紀治理。

教育和地方紀檢監察部門,一方面要暢通舉報途徑,完善相關舉報制度,嚴防舉報人員資訊洩露;另一方面要主動出擊,深入社區、學校,和民眾、學生及家長了解老師課後收費補課情況,除了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年終考核“一票否決”等紀律處分外,更應當按照新的監察法規相關要求,對作為公職人員的在職公辦老師,納入監察法律規定的整治範疇,依規強化治理。

從去年4月以來,山東菏澤共查處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26名,他們分別受到了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等處罰;14名校長受到了責任追究,被免去了校長職務或受到了行政處分。

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近日下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其中再次明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關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教育部門連續多年下發禁令。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為中小學和在職教師劃出六條不能觸碰的“紅線”。

當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應從管理方面採取剛性措施,加大對老師的教育和監管力度,老師也要自覺提高師德水準,增強法紀意識,社會輿論多引導家長關注孩子的全面發展,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進行科學合理的課後補習,讓老師“課上不講課下講”無“市場”。

總之,從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大計著眼,不論是制定師德規範還是教育立法,在充分考慮現實性、複雜性和可行性的同時,還應當多一點辯證思維和人文精神,儘量少搞“一刀切”和“一勺燴”。

-參考文獻-

《“課上不講課下講”屬捕風捉影式污衊,是媒體無德,官員無知》崔進.

《老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要嚴懲》大河報.

《老師,你為什麼“課上不講課下講”》

《國外關於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法律規制》教育部.

《“課上不講課下講”豈止是師德敗壞》中國青年報.

《如何出“狠招”治理老師上課“留一手”?》曹燦輝.

《多點人性化,少點“一刀切”》人民日報.

實習編輯 | 張昀竹

責任編輯 | 王曉霞

中國網教育頻道出品

此文為中國網教育頻道綜編稿件。轉載須經授權,並註明來源,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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