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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長獲評“最差校長” 曾拒絕辭退“佔中”發起人

發佈時間:2018-01-04 08:51:46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海外網 | 作者:侯興川 | 責任編輯:曾瑞鑫

馬斐森2018年1月將正式離任港大校長職務,並出任英國愛丁堡大學校長之職

  馬斐森2018年1月將正式離任港大校長職務,並出任英國愛丁堡大學校長之職

海外網1月4日電 香港大學英國籍校長馬斐森今年1月底離任赴英國愛丁堡大學任校長。港大教師及職員會就馬斐森的表現訪問609名教職員,調查發現,受訪者一面倒批評馬斐森的表現,更有港大教師團體負責人指馬斐森是歷來表現最差的港大校長,其言行非常不負責任,“教壞學生”。據了解,在馬斐森任內,港大爆出多場風波,特別是他在處理該校“佔中”學生及“佔中”發起人等措施上引起香港社會不滿。

獲評“最差校長”九成港大員工不滿英籍校長

據香港東網消息,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上月18日至本月2日進行訪問調查,就馬斐森管理、與教職員溝通、推動港大發展等方面了解教職員的意見。調查發現,88%受訪者非常不同意或不同意馬斐森在香港樹立了他在香港學術界的領導地位,86%非常不同意或不同意馬斐森能達到他自己要求的問責標準,近90%指他未能保護校內“吹哨者”,維護研究誠信。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形容,馬斐森是歷來表現最差的港大校長,馬提早辭職另謀高就的行為非常不負責任,“教壞學生”。張星煒表示,馬斐森不論對外對內表現都一團糟,“我在港大工作20多年,他是我見過的最差的校長。”張星煒指很少有港大校長未能完成一屆任期就提出辭職,馬斐森上任3年多後,就提出請辭“跳槽”,對港大無承擔,亦無好好推動港大發展,他期望下任校長張翔能帶領港大再創高峰。

據港媒港早前報道,香港大學2017年2月公佈,現任校長馬斐森以個人理由辭職,他將於2018年1月離任,離任後將任職英國愛丁堡大學校長。據了解,馬斐森是英國著名的醫學學者、臨床醫學專家,2014年4月,獲聘出任香港大學校長。作為港大第15任校長,馬斐森2014年4月履新,合約期為5年,即至2019年3月約滿。由於提出辭職,他將於2018年1月正式離任。

馬斐森發公開信稱無悔去“佔領區”(圖源:港媒)

  馬斐森發公開信稱無悔去“佔領區”(圖源:港媒)

曾聲稱無悔看望“佔中”學生 拒絕辭退“佔中”發起人

在馬斐森任內,港大爆出多場風波,包括李國章獲任校委會主席,陳文敏不獲任命為副校長以及學生衝擊校委會等等,甚至發生2016年開學港大學生會長孫曉嵐竟然在演講中公然鼓吹“港獨”事件。雖然馬斐森開學後,發表港大對港獨問題的立場書,稱港大堅守“一國兩制”的原則,但他在處理該校“佔中”學生及“佔中”發起人等措施上引起香港社會不滿。

去年12月21日即將離任的馬斐森向港大師生和校友發電郵,細數自己在任時的成就,提到“佔中”時稱沒後悔去“佔領區”看望港大學生。據了解,2014年正值馬斐森上任和非法“佔中”開始。馬斐森于信中指出,當時因有些港大教職員和學生參與“佔中”,令大學處於爭議中心,只好以“尊重言論自由同時須尊重法律,和確保自己和大眾的安全”為原則應對。馬斐森當年10月2日,到金鐘“佔領區”探望學生。馬斐森當時上任只有數月,但他稱無悔此決定,形容是任校長的“關鍵時刻”(defining moment),也有很多人指,此舉可阻止當時行動升級。

2017年8月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信港大促請辭退非法“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教席後,8月29日再發起網上聯署,促請港大辭退戴耀廷,9月中旬,聯名簽署人已超過8萬。

而馬斐森對此則只有兩次不痛不癢的含糊回應。當年8月30日,在港大新生入學典禮上,問及有否收到何君堯要求解雇戴耀廷的信件,馬斐森僅表示最近收到數封類似的信件。對於港大校友非法“佔中”骨幹分子周永康入獄,馬斐森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他致辭時所説,學生需要對行為負責任,他尊重法庭判刑,如需要協助會提供支援。9月中旬,馬斐森回應何君堯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會按既定政策和程式處理,但馬斐森並未回應是否已接受投訴並啟動機製成立委員會。

對於非法“佔中”香港社會表現出極大不滿(圖源:港媒)

  對於非法“佔中”香港社會表現出極大不滿(圖源:港媒)

特區政府:嚴肅處理“佔中”法治不容妥協

對於非法“佔中”這類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損害香港法治的行為,特區政府多次表示將嚴肅處理、不容妥協。

2017年3月,時任特首當選人的林鄭月娥回應“佔中”者被檢控時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7月,在特區政府就職儀式宣誓儀式上,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她會竭盡所能,堅定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基本法的維護者、法治的捍衛者,以無畏無懼地依法處理任何衝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

8月,就3名違法“佔中”分子被上訴庭改判入獄一事進行回應時,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上訴庭的判決指出,這些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海外網 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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