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

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負責同志 就《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2023-03-24 17:08:46.0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為網際網路廣告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負責同志就《辦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2016年,原工商總局制定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規範網際網路廣告活動、促進網際網路廣告業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發展和廣告模式創新,《暫行辦法》已經難以適應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執法和網際網路廣告行業發展實際,迫切需要修訂。一是《廣告法》《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相繼修訂,為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執法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二是網際網路廣告在廣告形式、經營模式、投放方式等方面不斷發展變化,其多樣性、多元性、廣泛性的特徵更趨明顯,在傳統電商大發展背景下形成的監管思路和監管方式需要作出新的調整。三是網際網路廣告行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參與網際網路廣告活動的主體日益多元,迫切需要進一步細化各類廣告活動參與主體法律責任,明確行為規範,以更好維護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秩序。市場監管總局經過廣泛調研、反覆論證並充分徵求意見,對《暫行規定》做了全面修訂完善,優化細化了網際網路廣告行為規範,有利於加強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執法、促進網際網路廣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記者:《辦法》對於促進網際網路廣告業發展有哪些重大意義?

答: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網際網路廣告業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融入生産、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在引導消費、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辦法》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可操作性,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網際網路廣告行為規範,著力解決當前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執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有利於增強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執法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有利於發揮網際網路廣告業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和打造放心的消費環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必將為推動網際網路廣告業高品質發展提供新的制度保障。

記者:《辦法》針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網際網路廣告問題有哪些針對性的措施?

答:《辦法》針對當前消費者反映集中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努力打造網際網路廣告監管“利劍”。一是針對彈出廣告“過多過濫”問題,《辦法》進一步對“一鍵關閉”情形進行了細化,增設了廣告發佈者的法律責任,強化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二是針對群眾反映集中的智慧家電、導航設備、智慧交通工具等屢屢彈出廣告,影響消費體驗甚至交通安全的問題,《辦法》明確作出相應規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三是針對利用網路直播發佈網際網路廣告的情形,《辦法》明確規定網路直播構成商業廣告的,相應廣告活動參與主體應當依法承擔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及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四是針對知名藝人、娛樂明星、網路紅人等虛假違法代言問題,《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監管措施,新增了對廣告代言人管轄的規定,為有效規範廣告代言活動夯實了基礎。五是針對網際網路廣告精準投放、“千人千面”的問題,《辦法》規定利用演算法推薦等方式發佈網際網路廣告的,應當將其演算法推薦服務相關規則、廣告投放記錄等記入廣告檔案,為規範此類廣告行為提供依據。

記者:《辦法》對相關廣告經營主體有什麼新規定?

答:廣告經營主體是網際網路廣告活動的主要參與者,規範廣告經營主體在內的各類廣告參與主體行為是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基礎。《辦法》在前期廣泛調研、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反覆論證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細化廣告主、網際網路廣告經營者和發佈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規定。一是細化了廣告主責任。依據《廣告法》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廣告主責任,對自行發佈網際網路廣告情形下的廣告主責任作出專門規定。二是調整了對網際網路廣告發佈者的規定。《辦法》依據《廣告法》規定和監管實踐,將發佈行為作為廣告發佈者認定標準,不再將是否能夠核對廣告內容、決定廣告發佈作為判定條件,確保網際網路廣告發佈者定義與廣播、電視等傳統廣告媒體相一致。三是進一步細化了網際網路平臺經營者責任。《辦法》明確網際網路平臺經營者提供資訊服務的,要履行記錄並保存相關資訊、主動發現和刪除違法廣告、建立投訴受理機制、配合開展廣告監測和網際網路廣告行業調查、協助開展日常監管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義務。同時,《辦法》還明確了平臺經營者從事網際網路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等業務的,還要依法承擔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的義務和責任。

記者:總局對下一步落實《辦法》有哪些打算?

答:《辦法》是規範網際網路廣告活動的重要準繩,也是營造良好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環境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辦法》的出臺為契機,通過學習、宣傳、貫徹、實施《辦法》,讓全系統迅速理解和掌握《辦法》的主要內容,促進基層廣告執法人員提升依法行政水準和法律素養,做到準確理解、正確執行、公正監管、服務發展。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大力開展面向各類廣告活動參與主體的宣傳、調研、走訪、幫扶、培訓工作,幫助各類主體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強各類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以高效能監管促進網際網路廣告業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