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

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三十年以來 十大影響力事件 (1993—2023)

2023-09-22 08:39:28.0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1.反不正當競爭進入新的戰略高度,持續高位推進。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公平競爭作為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作出戰略性部署安排,並再次深刻強調,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為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指明方向。反壟斷決定著市場經濟的競爭高度,反不正當競爭決定著市場經濟競爭的基礎水準和整體品質。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共同構成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競爭法律制度,共同構築公平競爭政策的重要法制基石,為維護公平競爭、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供有力支撐,為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2.反不正當競爭法治基礎不斷築牢。《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頒布實施後,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與時俱進,于2017年、2019年兩次連續修訂,2022年《反不正當競爭法》啟動第三次修訂,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品質發展奠定堅實法治基礎。

3.反不正當競爭制度規則不斷完善。1993年以來先後頒布了《關於禁止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1995)、《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1995)、《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1996)、《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2020年)等,為監管執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市場監管總局把握數字經濟、網路經濟發展趨勢,研究制定《網路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著力明確監管規則,對利用技術、演算法實施的各類新型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範。

4.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恰逢其時,推動反不正當競爭再上新臺階。2020年9月至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情況開展了檢查。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全面了解《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的情況,總結法律實施的成效和經驗,搜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執法檢查報告進一步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明確了任務。

5.凝聚合力,部門協調機制重要作用愈加凸顯。2020年11月,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組建了由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頂層設計和組織架構上,將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2021年,召開了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並印發工作規則,為部門協調、多方聯動、綜合施策形成了制度基礎。2022年,17部門以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為橋梁,進一步強化協同配合、執法聯動,聯合開展醫療衛生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整治,共同推動解決醫藥領域市場亂象,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在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指導下,全國已有31個省份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協調機制,橫向協同和縱向聯動的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格局已經形成。

6.整治“保健”市場亂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聯合13部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全國市場監管機關圍繞“六個整治重點”,查處“十項違法行為”。行動期間,共立案31684件,案值137.72億元,罰沒款11.57億元。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4.4萬次,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3億元。先後6次曝光了130個典型案例,有效維護了“保健”市場秩序。

7.反不正當競爭國際合作機制建設開啟新篇章。1996年4月25日,國家工商局代表中國政府與俄羅斯政府簽訂《關於在反不正當競爭與反壟斷領域合作交流協定》,這是中外政府及其競爭執法機構之間制度性合作的開端。2019年10月25日,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首次達成的經貿領域重要制度性安排《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正式生效。其中,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明確列為反競爭行為之一,體現出國際社會對我國反不正當競爭的高度關注。

8.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護航産業轉型發展、推動高品質發展。2018年—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聚焦重點領域,連續5年部署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023年部署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加大力度整治行業性、普遍性問題,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圍繞宏觀經濟發展大局,市場監管總局不斷深化和拓展反不正當競爭,6年來,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5.7萬件,罰沒金額28.8億元。反不正當競爭在提升市場競爭基礎水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9.開展反不正當競爭能力提升活動,著力提升執法能力、培養執法骨幹。2019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在北京舉辦首屆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暨“百日行動”案件現場彙報評審活動。2023年7月,在大連舉辦第二屆反不正當競爭能力提升活動,充分展現市場監管執法風采、推動反不正當競爭事業煥發生機。

10.銳意改革,強化商業秘密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是服務宏觀經濟發展大局的重要抓手,是護航産業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市場監管總局不斷創新探索,積極推進商業秘密行政保護工作。2022年起,部署開展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先後公佈第一批、第二批共35個試點地區,積極探索商業秘密保護新機制新路徑。 2023年6月,組織開展首屆“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推動保護關口前移,幫助企業提升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