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

華為手機業務因“差異化對待”被消費者投訴…

2023-03-13 14:04:13.0 來源:品質萬里行消費服務平臺微信公號 責任編輯:夏岩

1華為因差異化對待被投訴

2月7日,廣東省深圳市的王先生在投訴通平臺投訴華為稱,自己華為賬號無故被限制,華為差異化對待消費者涉嫌歧視。

王先生稱,他打算通過華為商城給家裏老人買個華為MateXS2,選擇商品時一切正常,但到支付界面就會顯示“您下單的商品銷售火爆,請稍後再試”,一連幾次都是如此。

下單時就提示無法購買

王先生聯繫了華為客服,客服解釋説是因為王先生的賬號存在不規範行為而被限制。王先生進一步詢問有哪些不規範行為時,客服表示無能為力,一切以系統判定結果為準。

客服表示無法告知具體的不規範行為

説自己行為不規範,又不告知具體的不規範行為,王先生對此感到非常莫名其妙。更過分的是,用同一台手機登錄不同的華為賬號就可以正常購買下單。王先生表示,自己作為華為資深用戶,購買了眾多的華為手機、電腦及其旗下智選産品,華為對自己及自己的賬號採取限制的做法毫無道理,屬於差異化對待甚至涉嫌歧視,已經嚴重損害了王先生的消費者權益。王先生要求華為商城及其客服人員進行道歉,對限制賬號權益的行為作出解釋,並恢復其華為賬號的正常許可權。

王先生購買的華為産品列表

王先生反映的問題比較典型。作為華為的忠實用戶,王先生無論居家還是出行,辦公還是娛樂,都購買、應用了大量的華為産品,對華為的支援和認可溢於言表。但作為華為資深用戶,王先生並沒有得到華為足夠的尊重和耐心的服務,甚至連自己的合理權益都無法保障。

長期以來,華為産品憑藉著可靠的品質、過硬的技術、出色的性價比一直被消費者追捧,無論是在網路上還在現實中,人們都對華為産品的品質讚譽有加。在大眾的心目中,華為旗下的手機及各類産品的品質都非常有保證,甚至被譽為“國貨之光”。

但最近一段時間,投訴通平臺卻收到了大量針對華為的投訴,這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小編對華為産品的固有認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投訴案例與王先生所反映的問題類似,基本都發生在售後服務環節,凸顯出華為在售後服務方面上的不足。

在這些投訴案例中,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售後服務缺失、無售後、客服不專業等。

投訴案例一

華為智慧屏S55系統崩潰不保修

上海市嘉定區的徐女士反映,自己購買的華為智慧屏S55電視機因為系統更新失敗無法開機,華為售後對此表示需要更換電視主機板,預計費用1000多元,需要徐女士支付。徐女士認為,電視機目前還處於保修期,正常使用保養良好,未安裝盜版軟體,硬體也沒有損傷,電視無法觀看純粹是因為華為在系統更新上沒有做到位造成的。同時徐女士認為華為的售後政策過於刻板,完全沒有考慮消費者利益,要求華為儘快為其免費更換主機板。

投訴案例二

華為智慧屏S65電視多次維修未果

湖南省長沙市的高先生同樣反饋了華為智慧屏的問題。高先生稱,自己購買的S65智慧屏使用期間出現投屏問題,華為售後人員到府維修了三次也沒有修好。在維修過程中,高先生按照維修人員的指示,更換了網路、路由器、手機APP,維修人員也給電視更換過主機板,但仍然沒有任何效果。目前華為客服人員已經不再受理高先生的問題,花大價錢買來的“智慧”電視只能“低智”使用。

投訴案例三

華為Nova8手機雲空間數據無法恢復

安徽省合肥市的司先生投訴稱,因特殊原因,自己的華為Nova8手機需要進行重置。重置之前,司先生再三確認系統已經做好備份,但手機重置之後,司先生卻發現無法恢復之前的備份。司先生多次聯繫華為客服,但對方給出的答覆前後矛盾,根本解決不了問題。目前司先生的手機還未恢復成功,給司先生帶來了非常大的困擾。

除了售後方面的問題,還有消費者反映了華為在行銷等過程中的亂收費、欺詐等問題。

2小豚攝像頭變相收費

廣東省深圳市的李先生反映,華為小豚攝像頭利用文字遊戲虛假宣傳,進行變相收費,欺詐消費者。

3華為新城廣場店偷梁換柱

北京市西城區的王先生稱,自己在華為網上商城購買了3個華為AI智慧音箱2,配送到北京華為新城廣場店後,被私自更換成華為最基礎的一款華為AI音箱2e音箱。王先生發現問題前去交涉時,店員拒絕提供購買型號産品,理直氣壯地拒絕補差價。王先生因此認為華為新城廣場店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

4誘導未成年人玩遊戲充值不退款

另外有部分消費者反映,華為應用市場部分應用存在誘導未成年人充值且拒不退款的問題。

誠然,華為作為國産化高科技廠商的代表,一路披荊斬棘,頑強抗住了前所未有的霸權打壓,為國人提供了優質産品,為國貨爭得了榮耀,為國家取得了突破,成就了我們國家、國人驕傲的國貨之光!我們祝願祝福華為能夠順利走出困境,王者歸來!但我們同時希望華為能夠進一步重視消費者訴求,加強售後服務體系建設,強化門店準入規則和管理水準,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優秀的産品和服務。

法律意見及維權提示

針對消費者所反映的華為售後服務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商品生産者或銷售者,具有承擔商品修理、更換、退貨(三包)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國家新三包明確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産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産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

針對消費者所反映的華為虛假宣傳問題,《廣告法》規定: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廣告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佈虛假廣告。

針對消費者所反映的華為門店欺詐行為,《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未成年人充值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因此,如果是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充值的,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平臺應當退回;如果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充值的,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才具有法律效力,家長明確不同意的,平臺也應當退回未成年人充值的錢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