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將“萬里茶道”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的函

2019-03-22 10:39:32.0 來源:國家文物局

國家文物局關於將“萬里茶道”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的函


文物保函〔2019〕250號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福建省文物局、江西省文物局、湖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萬里茶道聯合申遺辦公室:

  原湖北省文物局等九家單位共同報送的《關於申請將“萬里茶道”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的請示》(鄂文物文〔2017〕32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同意將“萬里茶道”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

  二、請你廳(局)督促並指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文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我局《關於印發〈世界文化遺産申報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文物保函〔2013〕1595號)的規定和要求,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做好“萬里茶道”文化遺産保護管理工作。

  (一)進一步深化“萬里茶道”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基礎研究,充分挖掘遺産突出普遍價值,深化比較分析,強化真實性、完整性論證,為準確選擇並充分論證適用標準提供有力支撐。在此基礎上不斷充實申遺文本,完善相關圖紙。應特別關注涉及歷史疆域問題的相關表述,做到客觀嚴謹,避免引起爭議。

  (二)進一步推動“萬里茶道”保護管理體系建設,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調合作和統籌規劃,從文化線路整體保護的角度,按照統一的原則和標準,加強基礎工作,針對沿途相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開展必要的保護修繕工程,提升闡釋和展示水準,嚴格控制周邊建設活動,切實維護好遺産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進一步加強“萬里茶道”保護和申遺的國際合作,通過與蒙古、俄羅斯兩國文物保護管理部門、考古科研機構和相關協會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跨國聯合申遺行動,深化與兩國間的文明交流互鑒,加快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實現文物工作更好地服務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專此函。

  國家文物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