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就《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2025-04-14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就涉及《辦法》的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平臺經濟健康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多次強調,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準。《辦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於推動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數據報送主體責任,依法合規經營,發揮數據在平臺經濟治理中的關鍵要素作用,探索開展穿透式監管,推動提升網路交易監管效能具有積極意義。

  二、制定《辦法》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一是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多元目標,順應網路市場發展,回應監管實踐需要,以網路交易數據為抓手,推動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落實數據報送主體義務,夯實市場監管部門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的數字基礎,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二是堅持依法、必要原則。落實落細《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確保網路交易數據報送、處理、管理各環節、各項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遵照“最小必要”原則,網路交易數據報送範圍、頻次、利用、處理等與監管目標成比例,做到克制收集、依法利用、安全處理。

  三是堅持權利保障原則。建立合理完善的權利保障機制,強調網路交易數據報送、處理和管理活動應當保守商業秘 密、保護個人隱私,不得干擾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依法保護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的知情權、異議權、刪除更正權和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救濟權。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辦法》共二十一條,主要規定了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範圍、報送時限、報送層級,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利用和管理等內容。

  一是關於網路交易合規數據。明確為産生於境內的網路交易經營者身份資訊、違法行為線索數據、行政執法協查數據、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數據等網路交易監管相關數據。

  二是關於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明確了4類數據的報送時限、報送層級和報送內容。其中,網路交易經營者身份資訊每年1月、7月,向平臺住所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報送;違法行為線索數據自平臺相關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平臺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報告;行政執法協查數據按照《網路交易執法協查暫行辦法》的要求報送;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數據按照總局及其授權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報送。

  三是關於網路交易合規數據的利用和管理。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將網路交易合規數據依法用於監管執法和大數據綜合分析應用;可以要求平臺經營者更正、補充數據;依法保障數據安全並對履職中知悉的數據保密。

  四是關於政務數據服務與社會共治。明確總局將根據有關規定或標準提供政務數據服務,支援平臺經營者開展身份核實、許可資訊驗證、信用體系建設和平臺內治理等工作。鼓勵社會各方合法利用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參與網路市場治理。

  四、下一步落實《辦法》有哪些打算?

  《辦法》印發後,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宣傳力度,抓好貫徹落實。指導各地依法開展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處理和管理工作,探索開展穿透式監管,持續推動提昇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能力和水準。加強對平臺企業的行政指導,幫助平臺企業全面準確理解《辦法》相關內容,及時解答平臺企業在履行合規數據報送義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共同構建平臺經濟良好發展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