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解讀

2024-09-03 09:00:46.0 來源:商務部官網

近日,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發佈了《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文件有關內容進行解讀。

  一、《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

  今年4月,國務院安委會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力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支援範圍。為落實上述政策精神,商務部等5部門聯合出臺《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推動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

  《實施方案》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角度出發,緊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要求,從生産、銷售、以舊換新等環節,提出增強優質産品供給能力、嚴格銷售監管、開展消費促進活動、加大以舊換新惠民支援力度等重點任務,並明確部門職責分工,通過發揮資金引導作用,推動把消費者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更新為合格電動自行車,降低安全隱患;同時,還要求各地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政策解讀、強化合規經營意識等保障措施,助力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水準。? ??

  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如何服務於消費者?

  按照《關於加力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精神,各地結合實際制定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自主確定具體支援金額和方式等。

  各地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補貼,鼓勵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生産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標準要求。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了“2024年消費促進年”活動,鼓勵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合格産品參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相關企業開設線上線下專區,便利廣大群眾以舊換新。

  三、為什麼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

  考慮到近年來我國鋰離子蓄電池發展雖然較快,但鉛酸蓄電池在電動自行車用電池中佔比接近80%,且安全性較好、價格便宜,深受消費者青睞,對於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換購鉛酸蓄電池自行車的消費者,適當加大補貼力度,這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要求和現實情況,體現安全導向。

  四、《實施方案》明確“各地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消費者交回高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給予補貼”。如何判定“高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

  鋰離子蓄電池因其能量密度較高、內部的有機電解液化學特性活潑等特性,在使用不當的情況下易發生燃燒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別是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性會不斷下降,事故風險進一步上升。

  因此,高安全隱患的蓄電池指因使用時間長、使用環境及保養條件差等原因,外觀出現明顯破損、漏液、較嚴重變形、燒蝕痕跡等現象,導致存在較高事故風險的鋰離子蓄電池。高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指使用了高安全隱患鋰離子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

  五、《實施方案》明確“組織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合格産品參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什麼樣的企業可被視為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什麼樣的産品可被視為合格電動自行車産品?

  合規的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應依法登記註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産品應具有合格證,通過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證明該産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和其他相關法規要求。

  2024年4月29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發佈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6月18日修訂發佈新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在強化産品品質、提升安全生産水準、保障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對生産企業提出更高要求。8月19日,經企業申請、文件資料審核、現場查驗、網上公示等程式,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了第一批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的企業名單,同步公示了第八批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的企業名單,希望發揮這些先進企業的表率作用,引導廣大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升發展品質和水準。建議消費者優先選購列入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公告名單企業生産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鋰離子蓄電池産品。

  六、《實施方案》明確“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標準要求”。國家標準GB 43854將於2024年11月1日實施,在此之前,消費者如何換購電動自行車?

  2024年4月25日,《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正式發佈,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標準發佈後,工業和資訊化部組織開展多次宣貫,引導企業加快符合新標準的産品研發、生産線改造,廣大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生産企業積極響應並抓緊籌備生産。建議消費者在11月1日前可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11月1日後可換購鉛酸或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

  七、《實施方案》明確“各地要妥善回收處理廢電動自行車及其廢蓄電池”。地方對回收的廢電動自行車及其廢蓄電池,應該做好哪些工作?

  電動自行車蓄電池主要包含鉛蓄電池和鋰離子蓄電池兩大類。這兩類廢蓄電池如果拆解處理不當,將會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對於以舊換新過程回收的電動自行車廢蓄電池,均應交由合法且具備相應能力的單位規範拆解處理。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廢電動自行車及其廢蓄電池回收處理相關工作,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廢蓄電池拆解處理過程的環境監管,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按照《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519)《廢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HJ 1186)等有關要求拆解處理;同時,要嚴厲打擊非法拆解處理廢蓄電池等環境違法行為,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守牢環境安全底線。

  八、《實施方案》在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方面提出要求,相關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圍繞加強電動自行車産品品質安全監管,相關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建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查産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産品認證資訊等。

  二是督促相關電商平臺採取自動檢索技術和遮罩刪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裝資訊,嚴禁發佈“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資訊,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産品,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

  三是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以及擅自改裝原廠接收器、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後銷售電動自行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四是暢通電動自行車産品缺陷線索反映渠道,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産品,及時開展缺陷調查,確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産者實施召回。

  九、《實施方案》對電動自行車換新産品的品質提出了明確要求。消費者在參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過程中,如何獲取産品品質資訊?

  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産品標識資訊、核查CCC認證情況、關注官方發佈資訊等方式了解換購産品的品質資訊。

  首先,要認真查看産品的標識資訊、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等,閱讀産品合格證,特別是合格證上列明的生産企業、産品型號、整車編碼,要與車身銘牌上的資訊完全一致。

  其次,消費者可通過産品所標明的CCC證書編號,登錄全國認證認可資訊公共服務平臺查詢證書真偽,並確認證書狀態。

  同時,消費者還可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發佈的電動自行車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公告,執法監管以及消費投訴情況,及時了解換新産品的品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