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以在京常委會組成人員現場出席、京外委員網路視頻出席相結合的方式舉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是首次。今年1月底以來,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也採用了網路會議的方式舉行,通過疫情防控相關決定、有關任免案和其他有關決定,為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組織保障。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召集組織工作帶來很大不便。疫情會不會影響人大職權的行使?是否可以採用視頻等方式創新有關會議的召開形式?


      “這一創新做法是實事求是、務實高效的,符合憲法法律的原則和精神。”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憲法室副主任田威今天指出,在當前的特殊形勢下,借助網際網路等現代資訊技術,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以視頻方式遠端參加會議,參加審議、表決,避免了人員大規模聚集流動帶來疫情輸入、擴散風險,有效落實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保證了國家機關有效運轉。


      據田威介紹,憲法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其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舉行會議是各級人大行使職權的基本方式。


      “憲法法律及有關地方性法規,對各級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召集主持、出席人數比例、議程安排、議案審議表決等事項作了規定。關於會議形式和出席,平時均採取現場出席會議方式。”田威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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