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規範》解讀

2023-11-13 15:19:02.0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近日,應急管理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規範》(應急〔2023〕30號,以下簡稱《規範》),為便於理解和落實《規範》,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是自然災害救助的重要內容,關係受災群眾切身利益,關係災區社會穩定,政策性強、任務量大、持續時間長,是應急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兜牢民生底線、防範因災致貧返貧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根據機構改革後職責的調整,結合近年來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的要求,有必要制定出臺新的規範性文件,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優化工作程式、規範資金監管、細化相關要求,從而更有力地指導規範做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更好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二、主要內容和特點

本規範適用於國家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的重大自然災害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地方各級應急管理、財政部門可參照本規範制定相關制度。《規範》包括8個部分,共16條規定,重點有以下5個方面。

(一)明確總體要求。在具體救助工作程式基礎上,《規範》明確了“總體要求”的有關內容。一是明確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由應急管理部、財政部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統籌指導開展,地方負責落實。二是明確地方各級財政應足額安排救助資金,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三是明確補助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採取“自主申請、不建不補;逐戶統計、發放到戶”的方式管理。

(二)優化工作程式。結合近年來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重點對各環節工作程式作了優化,提出明確要求。一是明確救助對象範圍,加強救助對象確定環節各項工作,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式組織實施,確保公開公平。二是明確補助資金申請、下達相關程式,細化資金撥付和發放環節相關要求,明確各級應急管理、財政部門職責。三是規範中央補助資金退回相關規定,明確時限要求,加強對恢復重建進度的督促。

(三)突出精準管理。著重突出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的精細化、精準化要求。一是嚴格救助臺賬管理,優化完善地方需報送救助對象資訊,要求救助對象臺賬資訊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逐級上報。二是明確地方具體補助標準確定相關要求,突出“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明確特殊困難群體範圍,給予重點救助和傾斜支援。

(四)強化監督檢查。按照救災資金監督檢查有關要求,加強恢復重建救助資金全過程監督管理。一是明確通過採取抽樣調查、實地檢查等方式監督資金分配、發放等情況。二是加強資金髮放進度的調度通報和跟進督促。三是提出資訊公開和接受社會監督等方面要求。四是明確資金績效管理要求,細化績效目標設定、自評、復核等內容,做到多措並舉,確保恢復重建救助資金安全規範使用。

(五)完善協同機制。一是明確要求建立完善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恢復重建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強化定期調度統計並及時通報恢復重建進度。二是對協同配合做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地方應急管理部門配合做好住房選址、品質監督檢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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