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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公佈旅遊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

發佈時間:2025-05-15 13:11:30 | 來源:人民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葛蕾

人民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 楊虞波羅)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一段時間以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聚焦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深入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有效維護旅遊市場秩序。為進一步引導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依法經營、規範執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文化和旅遊部選取並公佈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強迫遊客購買自費項目套票案

2023年12月,導遊高某受黑龍江遊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高某向遊客推銷亞布力至雪鄉沿線每人1680元的自費項目套票,並稱如不購買自費項目,就必須從該旅遊團離開。團隊中的2名遊客因拒絕購買自費項目,被高某多次要求離團,後被迫下車離團。高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10月,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024年12月,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對高某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牡丹江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委派高某的黑龍江遊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脅迫遊客購物案

2024年2月,導遊尼某某受雲南舒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尼某某以“不購物就強制簽署解約協議”等不當言語,脅迫遊客購物。尼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1月,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尼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尼某某的雲南舒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強迫遊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5月,導遊趙某某受北京萬客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趙某某要求遊客購買價格為390元的自費項目,因遊客不配合,趙某某將遊客滯留在停車場,表示必須購買自費項目才能繼續行程。趙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8月,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對趙某某作出罰款15000元、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對委派趙某某的北京萬客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虛構“政府補貼”誘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7月,桂林美好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以零團費承接“桂林四天三晚遊”旅遊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委派的導遊黃某以虛構的“政府補貼”為噱頭誘騙遊客購物,並獲取不正當利益。桂林美好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0月,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某、黃某分別作出罰款20000元和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脅迫遊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7月,大連中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組織遊客參加“四天三晚大連遊”。行程中,該旅行社委派的導遊周某以“不參加自費項目的遊客要在景區外等其他遊客遊覽完才能進行下個行程”“不參加自費項目別的景點你也玩不了”等不當言語,脅迫遊客參加自費項目並獲取不正當利益。大連中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1月,大連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3日、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周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暫扣導遊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以虛假言論欺騙遊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7月,導遊吳某某受秦皇島浩鑫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吳某某以“越野車出發地與返回地不在同一個位置,如果不坐越野車走到集合地需要一天時間”等不實言論,欺騙遊客購買自費項目。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秦皇島市旅遊和文化廣電局對吳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吳某某的秦皇島浩鑫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虛構“以購代捐”項目欺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7月,導遊劉某某受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靈分社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劉某某以“旅遊線路中的峨眉山南紅展覽館是一個政府指定的以購代捐的購物店,以購代捐的對像是大涼山、小涼山的學生”等不實言論,欺騙遊客購物。劉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成都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對劉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劉某某的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靈分社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虛構“扶貧”項目誘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7月,導遊李某某受恩施遊千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李某某以該旅遊線路“帶扶貧性質”“一個遊客可以帶動20個崗位”等不實言論,誘騙遊客購物。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和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8月,宣恩縣文化和旅遊局對李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暫扣導遊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虛構“政府合作”項目欺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遊戴某某受華夏四季(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戴某某以“這個購物店是北京市政府聯合旅遊局一起搞的一個平臺”等不實言論,欺騙遊客購物。戴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對戴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戴某某的華夏四季(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脅迫遊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遊羅某受貴州築遊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羅某以“誰擋了我的財路,我做鬼也不放過他”等不當言語,脅迫遊客購物。羅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1月,安順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對羅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經查,委派羅某的貴州築遊旅行社有限公司同時存在未與旅遊者協商一致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安順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對其合併作出罰款3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15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一:脅迫遊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遊田某受北京星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田某以“若我拿著話筒你們不願意正眼直視我,此次雲南之行尷尬的會是你,大庭廣眾之下出醜的一定會是你”等不當言語,脅迫遊客購物。田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對田某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經查,委派田某的北京星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同時存在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其合併作出罰款3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二:虛構“政府合作”項目誘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8月,貴州貴享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於接待與服務成本的費用組織遊客參加“五天四晚貴州遊”。行程中,該旅行社以“購物店是與政府合作開設的”等不實言論,誘騙遊客購物並獲取不正當利益。貴州貴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1月,安順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李某作出罰款5000元、暫扣導遊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三:以零團費承接旅遊團隊案

2024年9月,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團費承接“南昌二日遊”旅遊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安排遊客進入行程單之外的購物店購物,並收取購物店給予的回扣。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2月,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5日、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佔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四:以低於成本的團費承接旅遊團隊案

2024年10月,廈門千驥旅行社以低於接待與服務成本的費用承接“三明、漳州、廈門、泉州雙飛六日遊”旅遊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安排遊客進入3家購物店購物,並收取購物店給予的回扣。廈門千驥旅行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2月,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5日、罰款8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張某某作出罰款4000元、暫扣導遊證20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五:虛構“政府方針”欺騙遊客購物案

2024年10月,張家界悅動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遊客參加“張家界一山一天二日遊”。行程中,導遊朱某某以“張家界政府希望遊客把少交的團費用來買當地的特産,引進來帶出去是張家界市政府最大的旅遊方針”等不實言論,欺騙遊客購物消費。朱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張家界市永定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對朱某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朱某某的張家界悅動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六:脅迫遊客購物案

2024年10月,導遊聞某某受雲南銀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聞某某以“人手一件貨!不要給我各種原因”等言語,脅迫遊客購物。聞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大理市文化和旅遊局對聞某某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聞某某的雲南銀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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