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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

發佈時間:2023-08-03 14:51:44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 作者:陳振嬌 | 責任編輯:楊俊康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網路安全和資訊化事業取得重大成就”“新時代新征程,網信事業的重要地位作用日益凸顯”。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品質強國、航太強國、交通強國、網路強國、數字中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明確了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在新的起點上加快數字中國建設,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必須加快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

這些年來,黨中央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數字中國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數字經濟産業不斷壯大,數字經濟規模連續數年位居世界第二。不過,與世界數字經濟強國相比,我國數字經濟大而不強、快而不優、治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迫切需要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創新監管機制和完善網路安全保障體系來加以解決。同時還要看到,全球範圍的數字經濟發展勢如潮涌、數字化轉型步伐加速,數字經濟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數字治理成為全球治理的新領域,數據安全風險成為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迫切需要探討制定全球數字治理規則。目前,各國數字化轉型進程不一,對於數據權屬與跨境流動、數字貨幣、數字稅、産業安全等問題,在理念和操作上也不一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密切觀察、主動作為,主動參與國際組織數字經濟議題談判,開展雙多邊數字治理合作,維護和完善多邊數字經濟治理機制,及時提出中國方案,發出中國聲音”。我們要發揮自身數字經濟規模等優勢,加快完善我國數字經濟治理體系,併為全球數字治理貢獻中國智慧,推動全球數字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

隨著我國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強化平臺企業反壟斷等,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正在加快完善。今後,還應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發力。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數據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生産要素,要加快出臺數據産權保護、流通交易等方面的相關規則制度,推動數據資源有序流通、創新應用。對於數字平臺和數字企業,要完善促進其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消除壟斷和市場壁壘,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要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體系,保護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公民個人隱私安全,提高數字化發展的安全水準。

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數字經濟治理是系統工程,需要完善主管部門、監管機構職責,實現各方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要推動政府、平臺企業、行業組織、媒體及公眾等多元主體在數字化發展中實現協同共治,制定監管規則,明確各自責任,創新監管技術,改進監管手段,探索聯合監管方式,把監管和治理貫穿創新、生産、經營、投資全過程。同時,還要完善行業標準和自律機制,開展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和爭議解決途徑,健全多元治理機制。

築牢數字安全屏障。數字安全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本保障。要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重點加強數字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快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基礎制度,針對人工智慧等技術在實體經濟領域的創新應用,完善安全審查、演算法審查、監測預警等制度,及時防範和化解各種風險。推動行業、企業採用前沿技術防範安全隱患,特別是要實現頭部企業、核心技術、關鍵設施、戰略資源等安全可控。

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數字經濟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問題,也從某些方面反映出我們對數字經濟發展規律尚缺乏系統認知。抓住技術變革和數字化轉型帶來的重大機遇,亟需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構建數字經濟基本理論體系,推動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可圍繞數字經濟增長、創新、産業組織等研究主題,採用案例分析、大數據分析、數理模型等定性定量結合的研究方法,以多學科交叉的研究範式,構建數字經濟理論框架,闡釋數字經濟發展規律,指導數字經濟治理實踐,併為全球數字治理提供重要借鑒。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陳振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