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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臺實施辦法 保護傳承紅色資源

發佈時間:2022-05-25 20:11:11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俊康

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據了解,《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七章五十五條,于2021年6月25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所指“紅色資源”,是指五四運動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所形成的具有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物質資源和精神資源。

四川擁有豐富的紅色資源和厚重的紅色文化。《實施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以上宣傳部門是承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指導工作的機構,負責牽頭建立紅色資源保護傳承聯席會議機制,統籌、協調、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研究決定紅色資源保護傳承重大事項等。

《實施辦法》提出,要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紅色資源名錄,實行分級公佈。省級人民政府將全省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省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佈;市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域內具有較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市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佈;縣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縣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佈。其中,列入名錄的不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核定公佈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範圍,在名錄公佈之日起6個月內設置保護標識,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列入名錄的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保護責任人登記建檔,建立管理制度,妥善管理。

《實施辦法》提出,紅色物質資源的修繕、保養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原則,維護本體安全和特有歷史環境風貌,最大限度保持和呈現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

《實施辦法》還鼓勵通過各類紅色文化主題活動弘揚傳承紅色精神,依託紅色資源開闢公共文化空間,發展紅色旅遊及紅色研學旅行,打造紅色經典景區和精品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