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推進教育資訊化2.0行動計劃,積極發展“網際網路+教育”,推動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提升高等學校資訊化建設與應用水準,支撐教育高品質發展,教育部于近日印發《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明確了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的總體要求,提出要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結合業務需求,充分利用資訊技術特別是智慧技術,實現高等學校在資訊化條件下育人方式的創新性探索、網路安全的體系化建設、資訊資源的智慧化聯通、校園環境的數字化改造、用戶資訊素養的適應性發展以及核心業務的數字化轉型。
《規範》指出,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應遵循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總體設計、標準引領,應用導向、數據驅動,注重融合、體驗優先,安全可靠、適度超前,積極探索、創新應用的建設原則,按照整體規劃、總體設計、項目建設、運作維護、評價改進的建設流程推進。
《規範》對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各方面的內容提出了通用要求。基礎設施方面,應確定適度超前的基礎設施建設性能和容量等指標,選擇主流和相對成熟的技術路線和設備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重視基礎設施安全等。資訊資源方面,應對學校資訊資源建設內容、標準規範、建設方案、技術平臺等進行總體規劃設計,參照資訊資源已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各類資訊資源的學校標準,將相關的標準規範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和技術平台中,推進和鼓勵資訊資源的共用和創新應用等。
資訊素養方面,應融合線上與線下教育方式,開展以學分課程為主、嵌入式教學和培訓講座為輔、形式多樣的資訊素養教育活動。應用服務方面,應遵循應用驅動、數據融合的原則進行建設,支撐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教學科研、管理服務、交流合作、文化傳承等業務,為師生校園生活提供智慧化服務。網路安全方面,應確保基礎設施安全、資訊系統安全、資訊終端安全、數據安全和內容安全等。保障體系方面,應有明確的組織機構及運作機制、學校統一完備的規章制度、穩定專業的技術隊伍、統一規範科學且具有強制性的技術標準、穩定的經費投入、規範的經費管理辦法、持續穩定的運維服務和科學完善的評價標準與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