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一高考)實行“3+1+2”模式。“3”指全國統一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下同)3科;“1”指普通高中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1科;“2”指普通高中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2科。在普通高中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中,物理、歷史為首選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須選擇其中1科報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科為再選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須選擇其中2科報考。
統一高考總成績由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科成績和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1科、再選科目2科成績組成,總分為750分。其中,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的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每科原始分值均為100分,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分計入總成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每科滿分仍為100分)計入總成績,總分300分。
(一)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語文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外語考試時長均為120分鐘。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科目由我市自主命題,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8日上午和6月9日全天,每科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
(一)計劃編制
按照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個類別,分本科、專科2個層次編制在渝招生計劃。普通類招生計劃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分別編制,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不分物理、歷史編制。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院校)、高水準藝術團等可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二)批次及志願設置
按照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個類別分別設置批次,各批次實行專業(類)平行志願(以下簡稱專業平行志願)或院校順序志願。
專業平行志願以“1個專業(類)+1個學校”為1個志願;院校順序志願以“1個學校+6個專業(類)”為1個志願,並設置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1.普通類。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4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為A段和B段。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面試、體檢(體測)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2個院校順序志願;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其他按規定可納入提前批次錄取的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願。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及有關特殊類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含地方專項、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等),設置96個專業平行志願。
(3)高職專科提前批。有面試、體檢(體測)等特殊要求及其他按規定可納入提前批次錄取的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2個院校順序志願。
(4)高職專科批。除高職專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96個專業平行志願。
2.藝術類。設置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批、藝術專科批3個批次。
(1)藝術本科提前批。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院校)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1個院校誌願。
(2)藝術本科批,分為A段和B段。藝術本科批A段包括認定我市專業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願;藝術本科批B段包括除藝術本科提前批以外的由招生高校單獨組織校考的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2個院校順序志願。
(3)藝術專科批。認定我市專業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願。
3.體育類。設置體育本科批、體育專科批2個批次。
(1)體育本科批。體育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願。
(2)體育專科批。體育類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願。
4.強基計劃、香港高校自主招生、民族傳統體育和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飛行技術招生等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A段前進行。
高校專項、高水準藝術團、高水準運動隊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計劃所在批次前投檔錄取。
保送生、殘疾單招、消防單招等按照相關招生規定投檔錄取。
5.凡兼報普通類志願的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錄取時先按照藝術類、體育類志願投檔,在其所填報的藝術類、體育類志願錄取結束後,未被藝術類、體育類錄取的,轉入普通類並按照普通類錄取進程參與相應批次投檔。
6.各批次投檔後未完成的計劃,向符合條件的考生公開徵集志願。
(三)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1.普通類。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含統一高考總成績和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綜合生源等情況,按照選考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普通類本科、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按照選考物理、歷史分別劃定特殊類型資格線,用於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準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
2.藝術類、體育類。根據藝術類各類別、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按照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綜合生源等情況,分別劃定藝術類各類別本科、專科和體育類本科、專科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及專業分數線。根據藝術類各類別專業統考成績劃定相應類別校考資格線。
(四)志願填報
1.時間安排。填報志願時間集中安排在統一高考成績公佈後進行。各批次徵集志願填報時間及相關要求,根據錄取進程提前公佈。
2.填報方式。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及填報系統完成填報。考生填報志願應由考生本人自主完成,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願。
3.相關要求。考生填報志願須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計劃類別和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按“物理”編制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僅限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填報;按“歷史”編制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僅限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填報。
考生填報志願還須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填報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應專業考試合格;填報綜合評價招生、高水準藝術團、高水準運動隊的考生須經過相應測試選拔程式和資格公示;填報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地方專項、高中貧困畢業生專項等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具備相應的專項資格;填報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定向招生等的考生須滿足民族、戶籍等條件。
報考軍隊、公安、定向培養士官招生等的考生,填報志願後需參加相應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考核(考察)等,合格後方具備投檔資格。
考生填報志願前,應充分了解所填報高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以及公佈招生計劃中的備註資訊等,因填報志願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檔或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投檔原則及辦法
1.專業平行志願批次。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
普通類根據考生文化成績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藝術類、體育類在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我市當年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計算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於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願的通知》(渝教考發〔2017〕145號)的規定執行。如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按本方案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2.院校順序志願批次。普通類依據“志願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先按照第一志願考生投檔排序位次和高校調檔比例進行投檔,高校錄取時退出差額或計劃不滿額的,依志願順序按排版序位次補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檔排序位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確定,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同分排序規則確定(軍隊院校等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藝術類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按照志願順序全部投檔。
3.同分排序規則。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4.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使用。投檔時,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其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
5.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後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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