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報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的相關注意事項及要求。以下為具體通知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務局),各高校,各直屬單位:
為做好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招生工作
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一大批立場堅定、思想過硬,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援和智力支撐,是關係我國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長遠穩定統一的一項特殊重要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落實措施,認真做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宣傳和組織報考工作。
二、準確把握報考條件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我委主要負責重慶籍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工作。
(一)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應屆少數民族考生的生源地必須是重慶籍,其他(在職、往屆非在職)少數民族考生為重慶籍常住戶口(集體戶口除外)。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陽、彭水)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考生為少數民族,重慶籍常住戶口(集體戶口除外)。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陽、彭水)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其他報考條件以教育部文件相關規定為準。
(三)其他
考生為重慶籍常住戶口(集體戶口除外)。在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職工;在西藏工作且滿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畢業生。
三、按需準備報考材料
(一)在職考生應準備《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一式三份,在教育部官方網站最新文件裏查詢下載(網址: http://www.moe.gov.cn/),登記表“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內應由主管單位負責人親筆簽署“同意報考”和主管負責人的個人簽名,並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工作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未獨立成戶者必須含父母的相關戶口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一份);漢族考生還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三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證明。
(二)應屆考生應準備《登記表》(一式三份)、身份證、戶口簿(含父母的相關戶口頁。獨立成戶者除外)、學生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學校在讀情況證明和生源地證明(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名冊);戶口和身份證已變更(遷出重慶市)的考生應提供變更後所屬地區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入證明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
(三)往屆非在職考生應準備《登記表》(一式三份)、身份證、戶口簿(含父母的相關戶口頁。獨立成戶者除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個人檔案存放在重慶市(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的證明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核
(一)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核的相關事項要求
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工作時間:9:30—12:00,14:00—18:00,請考生將報考材料送至重慶市哈曼酒店2樓會議室(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5號,重慶市教委機關大樓後面)進行報考資格審核,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工作時間:9:30—12:00,14:00—18:00,18日12:00截止),請考生將報考材料送至重慶市教委機關2樓一會議室(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9號)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市教委進行集中審核後將在市教委官方網站(http://jw.cq.gov.cn/)公示擬同意報考的考生名單(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疑義者將於10月26日(9:30-18:00)至10月27日(9:30-12:00),在市教委二樓三會議室發放審定簽章的考生登記表。在重慶參加考試的考生領取《登記表》後,請前往重慶市教育考試院1005辦公室(渝北區紅錦大道61號,聯繫人:李老師)領取校驗碼即可在網上報名;在重慶市外就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提前諮詢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自行聯繫領取校驗碼、網上報名及確認考點等相關事宜;單獨考試考生請提前諮詢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自行聯繫領取校驗碼、網上報名及確認考點等相關事宜。
(二)報考博士研究生的時間要求
因全國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試時間不統一,博士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核將分兩個時段進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考資料,過時不予接收。第一時段: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第二時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考生將報考資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處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市教委將在市教委公眾網(http://www.cqedu.cn/)公示擬同意報考的考生名單(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疑義者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2021年2月19日至2月20日發放審定簽章的考生登記表。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應持《登記表》到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其他工作要求
原則上考生應親自報送材料並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因工作和就學等原因不便本人來辦理的考生,也可由他人攜帶委託手續和全部報考材料前來辦理,但若因此出現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並由此出現的差錯,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託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14天內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或其他疑似情況的,請委託他人攜帶委託手續和全部報考材料前來辦理。現場遞交送審材料時,請各位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並做好自我防護措施。
(二)被錄取考生必須于2021年9月1日前簽訂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書先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簽訂,再與市教委或所在單位簽訂。
聯繫人及電話:王慶華,63612104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