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品質管理的若干意見》。
以下是重點內容:
1、堅持品質檢查關口前移,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的考核篩查作用,進一步加強和嚴格課程考試。完善和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養方案進行分流退出,做好學生分流退出服務工作,嚴格規範各類研究生學籍年限管理。
2、導師要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學生分流退出建議。
3、導師要嚴格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不安排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
4、招生單位要切實規範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影。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除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專項計劃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
5、論文重復率檢測等僅作為檢查學術不端行為的輔助手段,不得以重復率檢測結果代替導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術水準和學術規範性的把關。
6、探索建立學術論文、學位論文校際館際共用機制,促進學術公開透明。
7、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提出,要嚴格加強品質管理。品質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線。
22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部門聯合發佈意見提出:敢於讓不合格的學生畢不了業,倒逼學生潛心治學。對此,上述負責人稱,廣大導師要切實履行立德樹人職責,管理部門要把抓督查、抓執行貫穿管理全過程,堅決給學位“擠水”,防止“走過場”“做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