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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印發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時間: 2020-09-02 | 責編: 楊鋒

中國網9月2日訊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于2020年8月31日印發了關於重慶市2020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對於想提升學歷或繼續深造的同學不得不説是一個好事,下面來看具體通知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務局),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市教育考試院: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1號)精神,為完善科學、規範、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切實保障考試招生工作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現將《重慶市2020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科學編制在渝招生計劃。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緊緊圍繞我市大數據、人工智慧、高端裝備與智慧製造、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點發展領域,聚焦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等重大重點項目人才需求,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報名人數以及高職院校大規模擴招等因素,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6〕7號)相關要求,以教育部公佈的專業目錄為依據,參考報教育部備案的2020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科學安排投放在渝招生專業、招生類型。要進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定位,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我市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業餘學習為主的特點。外地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業餘形式招生計劃;未建立函授站(點)並按我委要求履行相關登記手續的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函授形式招生計劃;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脫産形式招生計劃。獨立設置成人高校脫産學習計劃要根據行業需求合理確定。醫學、外語、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招生事宜執行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只有經教育部和重慶市教委批准下達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並統一由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佈的招生院校和招生專業,方可在我市開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強化考試招生安全責任制。各區縣政府(招委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成人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分管領導(招委會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同志和教育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深入一線指揮,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要把安全保密作為第一要務,親自抓、負總責,主動向區縣政府領導彙報相關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要在區縣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精心組織成人高考工作,切實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把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分工到崗、落實到人,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和安全保密雙重職責,關鍵和重點崗位要一崗多控、人技聯防,形成既相互銜接又有效制約的工作機制。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作為考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對試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等全過程監督管理。各區縣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強執紀問責力度。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一查到底。

三、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各區縣(自治縣)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0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要求,完善政府部門協作機制,鞏固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大力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報請各區縣政府(招委會)協調相關部門,于成人高考考前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路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仲介”等專項行動。考試期間要會同本區縣國家教育考試聯席會議(招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衛小組,實時搜索、監測、研判涉考有害資訊,及時匯總並向市教育考試院報送有害資訊連結。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聯合審查,防範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舞弊及替考行為。

四、嚴格疫情防控要求。各區縣(自治縣)教育部門要根據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14號)有關要求,結合本轄區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成人高考組考防疫工作機制、制定防疫工作方案,並報各區縣(自治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隔離通道,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加強考試場所的清潔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五、規範成人高校招生行為。各成人高校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教育部“十公開”以及市教委《關於切實加強高校招生資訊公開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號)有關成人高校本專科招生資訊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學習形式(脫産、業餘和函授)、學制和年限、學習地點、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內容並報重慶市教委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備案,集中向社會發佈。各成人高校在我市設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點必須在我委嚴格履行審批、備案手續並接受年度審核和檢查。要嚴防公司或企業、職業學校以合作辦學為名,打著高校旗號,以保證高薪就業、委託高校培養為誘餌為高校網路生源並向考生收取高額培訓費或就業安置費,然後卷款逃跑或違約的詐騙行為。

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決落實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參照執行普通高校招生“30個不得”工作禁令。各區縣教育考試機構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堅決防範仲介機構和單位大規模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加強考生教育經歷、學籍和工作單位的比對和審核。加強對申請“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考生和免試入學考生的資格審查和公示,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嚴禁“先上車後買票”、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或入學通知書、以高校校外辦學點名義進行招生等違規招生行為;嚴禁違反國家關於報考成人醫學類高等學歷教育條件的政策規定,擅自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嚴禁以高等學歷教育名義進行非學歷教育招生虛假宣傳;嚴禁超出規定的項目及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要配合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認真宣傳《退役軍人事務部等軍地12部門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中有關“成人高校招生專升本免試入學”政策,鼓勵退役軍人積極報考。

錄取工作結束後,各成人高校方可根據市教育考試院發放的錄取名冊發放成人高校錄取通知書,並嚴格按照市教委《關於印發<重慶市規範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嚴肅高等教育招生紀律若干規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號),將招生單位“七公開”的書面告知書隨錄取通知書一併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凡違反有關規定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渝教招考〔2012〕8號文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嚴格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根據教育部和我市有關文件要求,新生入學報到時,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系統和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資訊(特別是錄取照片資訊),核查報到新生身份、錄取通知書、學歷文憑、相關證書等入學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交考生家長已簽字確認的“七公開”告知書,嚴防冒名頂替上學。要嚴格學籍註冊管理,凡前置學歷未經教育部學歷電子註冊以及不符合醫學類等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等規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新生學籍註冊。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成人高校要大力開展招生宣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和手機等媒介,廣泛宣傳招生政策。

七、加強考風考紀建設。根據教育部要求,成人高考必須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相關學校有責任有義務承擔考試任務,並按照要求做好相關考務工作。市教育考試院要根據主城區標準化考場分佈情況和考生分佈情況,在報名階段採取措施進行合理分流、科學安排考場,確保成人高考期間標準化考點夠用、能用、管用且必須使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考點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升級,完善考生身份驗證系統、防控作弊系統、考場視頻及網路監控系統、應急指揮處置系統,不斷提升考試實時監控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範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舞弊、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通訊工具作弊等違規行為。

請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教育考試機構和相關學校。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