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各級助企紓困政策措施,給企業健康發展營造更優營商環境,今年以來,重慶市渝北區生態環境局聚焦環評審批,通過實施“不見面審批”+容缺受理,提速排污許可辦理;聚焦“增效”,提升排污許可服務水準;著力“提質”,強化排污許可監督管理。
據了解,今年,渝北區排污許可全面實行“全程網辦、異地通辦”,排污單位只需在全國排污許可管理資訊平臺(企業端)提交申請,獲得審批後,審批部門郵寄辦理結果,由過去的“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切實實現“不見面審批”。同時,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情形以外,渝北區生態環境局對雖已完成環評審批、已安裝污染治理設施但暫不滿足部分次要核發要求的排污單位,只要企業承諾限期整改,實行容缺受理,帶條件審批排污許可,為企業切實“減負”。
為提升排污許可服務水準,渝北區生態環境局建立重大項目靠前服務機制,安排專人、建立臺賬,主動對接企業,協助、指導其提前做好排污許可證申報準備工作,提高企業排污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填報準確率和填報效率。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技術幫扶,推行“政策到家”服務,進園區、進企業宣傳排污許可政策及技術規範,指導中小企業落實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管理臺賬、自行監測、資訊公開等證後管理要求,幫助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持證按證排污。優化流程審批流程,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壓縮審批時限,新申請排污許可證辦理時限由原承諾的8個工作日壓縮至4個工作日內辦結。
在強化排污許可監督管理方面,渝北區將排污許可證品質檢查工作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採取隨機抽查方式開展檢查,對環境信用好的排污單位,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切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干擾,做到“無事不擾”。創新監管模式,採取“網際網路+”監管,即現場監管與遠端監控相結合,以排污許可管理為基礎,推動開展污染物排放與電力消耗數據聯動監管試點工作,實現環保設施運作情況遠端監控。規範行使行政裁量權,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關於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行政處罰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對排污單位未按規定時間要求提交執行報告、未按照規定公開排污許可證執行資訊等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並及時改正的,依法可以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楊薈琳、許力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