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杜絕用藥安全風險,網路售藥才能行穩致遠,消費者才能享受到更好、更便捷的購藥服務
遇到頭疼腦熱,手機一鍵下單,藥品很快送到家……近年來,在監管允許的情況下,一些藥店開展網上藥品銷售業務,並配備快捷的物流服務,讓網路購藥像網路購物一樣便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有媒體對部分網上藥店進行集中購買測試調查,發現一些網店不僅存在銷售禁售藥品的行為,還存在電子處方不真實不規範、擅自促銷處方藥等現象。人們希望儘快完善監管辦法,杜絕用藥風險,讓網上買藥更放心、用藥更安全。
網上買藥,能夠免去跑醫院、藥店的辛苦,受到人們特別是長期服藥的慢病患者歡迎。但藥品不同於普通商品,它用來治病,與人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如果用藥不當,可能會出現安全問題。網上售藥應該以安全為前提,不能為了片面追求利潤觸犯法律,或者打法律的“擦邊球”。特別是相比普通藥品,處方藥的安全級別和用藥風險更高。在處方藥的銷售中,不僅要求必須有處方,還要配備專業的藥師對處方進行審驗,確保其來自有處方權的醫生。一些網上藥店為了銷量,放鬆了對處方藥的出售要求,甚至打廣告促銷處方藥,其中的用藥風險讓人著實捏一把汗。促進網上藥店健康發展,還需多方合作形成監管合力。
首先,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優化監管辦法。網上藥店是新事物,我國還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範。2020年11月,國家藥監局對《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作了修改,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待該辦法能加快落地,早日明確網路銷售藥品的禁止行為和處罰標準,以及網上藥店和平臺的責任和義務,進一步規範行業的發展。
其次,應創新監管方式。銷售處方藥,關鍵在於處方的安全可靠。監管部門不妨探索建立統一獨立的電子處方資訊平臺,為有處方權的醫生提供處方資訊服務,開發高效的電子簽章制度,確保電子處方真實可靠,無法造假。同時,有處方權的醫生也應接受資訊平臺的監督。如此,網上藥店可以便捷地收到處方資訊,患者也可以安全地買到藥。現在,一些地方已經做出了有益探索,例如甘肅建立省級電子處方共用平臺,醫生開具電子處方,經醫院藥房審方後,上傳至處方共用平臺。患者可借助電子處方,自主選擇院外購藥。
第三,應明確主體責任。網上藥店要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保證符合法律要求,並對藥品品質進行有效監管。此外,還應完善資訊系統建設,確保每一筆處方藥訂單資訊完整,以便進行溯源管理。
健康是人們永恒的追求。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人們網路購藥需求變得越來越大。期待政策給力、監管有力、網店努力,共同推動網路售藥行穩致遠,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好、更便捷的購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