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年來,得益於國家政策扶持和新農村經濟發展的強勁需求,農民專業合作和農業企業社組織蓬勃發展,在推動農業現代化、特色化和規模化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這個過程當中,融資問題始終困擾著合作社的發展。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自身發展不規範、抵押擔保能力不足、農業保險和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等因素對合作社和企業融資形成明顯制約,亟待多方助力,共同破除。
在近日召開的北京市政協第十二屆二次會議上,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東昇農業技術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寶平帶著提案,為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融資難建言獻策。
【委員鏘鏘聲】
劉寶平建議,堅持管理服務並重,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引導農業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合作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大會等法人治理機構,形成自主管理、自我發展的運作機制,完善法人主體地位。鼓勵有條件開展一體化經營和深加工,提高農産品的附加值。
他提出,積極探索多元抵押擔保方式,緩解農業企業和合作社融資難題。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探索符合當地農村經濟特點的擔保抵押方式。
一是政府提供擔保平臺。由於參加合作社的多為普通農戶,其財産和擔保能力有限,難以辦理大額抵押和聯保貸款。因此,建議政府能夠推動成立擔保基金、農業擔保公司或推動民營擔保公司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以解決抵押擔保難問題。
二是研究擴大貸款抵押物範圍。農業企業和合作社主要財産多為大棚等設施和流轉後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制度安排,儘早建立土地流轉平臺,推動土地流轉,盤活社員土地資産。
三是擴大小額信用和聯保貸款份額。建議涉農銀行在研究合作社貸款時,酌情提高社內農戶小額信用和聯保貸款的份額,以有針對性地解決合作社規模化生産的大量資金需求。
同時,借鑒中、小企業現行服務經驗,積極支援合作社健康發展。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認識合作社在農業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殊性,建立特殊的信貸管理機制予以支援。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根據合作社的運作模式、業務經營、資産負債、管理水準創新金融服務,開發適合合作社需要的、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産品。根據農業生産週期和經營方式以及合作社生産性資金需求特點,科學確定貸款的額度、利率、期限,滿足合作社發展生産的資金要求。涉農銀行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合作社貸款給予優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