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們通過各小組討論,認真審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草案)。此次修正案,是繼2018年以來,時隔5年再對政協章程進行修改。委員們認為,這是更好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和自身建設的一件大事。歷史經驗也充分證明,政協章程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作出新規範,才能更好發揮作用、推動人民政協事業發展。
■ 章程修正是時代所需
政協章程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協設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劉政奎委員認為,政協章程的每次修改都體現了我國統一戰線和協商民主制度不斷發展的實踐過程。“這次修改把中共十九大以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新發展,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觀點、重大戰略、重大舉措和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都充分體現到了政協章程中,使得政協章程更加適應當前的形勢,必將推動人民政協在新時代更好地發揮作用。”劉政奎説。
在莊振文委員看來,他對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感受最深的是,政協章程的修改,注重同中共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相銜接,是政協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精神的一個具體舉措。他認為,其中增加體現團結奮鬥時代要求的內容,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為政協不斷適應新形勢,作出了新規範,必將更好發揮政協作用,推動政協事業蓬勃發展。
“這次政協章程修改,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並將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貫穿始終。”林潔委員認為,章程修改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反映了新時代新征程新任務對人民政協的新要求,章程修改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體現了全國政協求真務實、集思廣益的工作作風。
根據介紹,現行政協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並於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作過四次修訂,此次是第五次修訂。
“政協章程修改極為必要。”江爾雄委員説,政協章程的修改過程本身就是一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踐,同時也是一個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重要舉措。鄭平委員同樣認為,章程修改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把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寫入政協章程,使得政協章程性質定位更準確,工作職能更完整,結構更合理。
■ 在政協章程引領下凝心聚力
委員們認為,增寫“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有利於更好認識和把握人民政協最本質的特徵,堅持科學理論指導,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下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把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好。
李凡榮委員認為,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體現了“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和堅持黨對人民政協的全面領導,對政協的性質定位作了更準確的描述,為人民政協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中更好發揮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充實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容,增寫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相關內容,對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作了更全面的闡述,並把全國政協和各地政協探索實踐取得的成果和經驗確定下來,十分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政協更好地聚焦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蔡欣委員説。
王眾一委員則留意到章程增加了“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的內容,“我認為對政協特別是對外友好界別履職提出了新任務,提供了更大空間。”王眾一認為,政協委員有義務講好中國故事、講好政協故事,要按照外宣工作“三貼近”要求,進一步增強外宣的針對性,提升國際傳播能力。
同樣修改或增寫的還有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等內容,對此張恩迪委員表示,“章程修改符合實際要求,體現了政治性、時代性,具有可操作性。”
張莉委員對章程修改有兩點感觸,增加了“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表述,有效避免了西方民主的形式主義;增加了思想政治引領和廣泛凝聚共識的表述,則更加深刻理解廣泛加強團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意義,也深感作為一名政協委員的責任和使命。
“此次修訂政協章程,是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的與時俱進和自我完善,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把握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和階段性特徵、更好推進國家事業和人民政協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高志國委員認為,修正案(草案)關於政協性質定位的深化彰顯了人民政協新內涵,主要職能的拓展彰顯了人民政協新特點,委員履職的規範彰顯了人民政協新要求,建議全國政協利用“委員宣講團”,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地政協進行宣講、培訓和指導,推動新章程在各地貫徹落實到位。
在討論中,委員們提出,要加強對修改後的政協章程的宣傳學習和貫徹落實。陳軍委員説,通過多種形式,在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和各級政協組織中,廣泛開展學習貫徹政協章程,把章程的指導思想和章程確定的行為準則體現在履職實踐中,動員和組織各級政協委員做到學章程、懂章程、守章程、用章程,依章程工作,依章程履職。
委員們表示,章程修正案(草案)通過後,將成為全體政協委員的行動指南,要認真學習章程,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進一步增強依章履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推動中共二十大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在政協工作中落地見效,有力推動政協事業發展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