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1日訊(記者 秦金月)2022年12月29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作出系統部署。
全國政協委員、全球音樂教育聯盟主席王黎光認為,《意見》並不是要禁止非學科類培訓,而是要在加快規範非學科類培訓的前提下,強化培訓品質,推動其為各年齡段學習愛好者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發揮積極作用;《意見》明確依法經營、執證培訓是法治社會對市場主體的基本要求,要把證照齊全、資質合格作為規範校外培訓所需的基本條件,杜絕門檻低、收費高、品質差的現象等等涉及方方面面。《意見》總攬全局,調研深入,總體思路清晰,是一個具有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重要文件。
全國政協委員、全球音樂教育聯盟主席王黎光(照片由本人提供)
但王黎光表示,目前,非學科類培訓師資問題凸顯,一些機構的培訓教師魚龍混雜、牟利行銷、無視品質,擾亂了行業發展秩序,侵害了音樂愛好者學習音樂的合法權益。在有資質的幾百家社會音樂考級機構中,衍生的培訓承辦單位有近幾十萬家。大部分地區由於沒有師資力量,沒有凸顯中華文化的統一教材,沒有適應于專業學習的教學設施,一個簡陋的街面門臉,懸挂個牌子,抄襲個名目,高舉個旗號就開張大吉了。其結果是獲得的考級證書名副其實,獲取的專業水準是有名無實。
《意見》在如何解決師資缺乏資質的問題明確指出,培訓機構的從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是衡量一個機構是否正規的重要標準。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中,對從業人員作出規定,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等。
王黎光認為,不解決非學科類培訓師資培訓的問題,規範校外培訓的《意見》將成為空話。因此,他將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提案《確立教師資格審核標準 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
提案建議,一、成立落實《意見》執行單位,二、委託專業院校培訓師資人員,三、建設全國師資數據庫及制定錄入準則,四、編撰國家標准校外培訓教材,五、明確培訓機構基本設置準則,六、加強培訓市場價格監測,七、統一規範管理排查整治機制。把《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落到實處,為提高全民文化藝術素質,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美育基礎教育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