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打電話成直播間“新賽道”?小心違法!

發佈時間: 2023-02-17 09:27 | 來源: 工人日報 | 作者: 曲欣悅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有網路主播在直播間收取用戶費用後代打電話,並將通話過程在直播間公開,打電話過程的不確定性吸引到一眾網友獵奇圍觀。還有的主播代打行為涉及罵人、討債、惡搞“整蠱”等行為。律師表示,這種提供代打電話服務並收費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你好,我這邊是情感電臺。你有一個朋友托我給你打個電話,想問問你最近過得怎麼樣……”

近來,打開網路直播平臺,時常會碰到類似這樣的“代打電話”直播。主播在直播過程中,會根據用戶提供的電話號碼和需求打出一通通電話,有的是表白送祝福,有的則是“整蠱”開玩笑,用戶需要給主播刷“禮物”預約排隊代打。打電話過程的不確定性吸引到一眾獵奇圍觀的網友。有的主播一天直播6個小時,單日收入數百元。

對此,律師表示,主播提供代打電話服務並收費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有專家建議加強對相關主播和機構的價值觀引導,讓整個行業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主播代打電話日賺數百元

“關注我,私信電話和想説的內容,幫你聯繫那個你想聯繫但又不敢聯繫的人……”2月13日深夜10點,語調溫柔的主播小莉(化名)正在自己的直播間開展代打電話收費服務。此時,她已經連續直播了近6個小時,直播間點讚量已經超過8000。

在她的直播間,打賞一個“墨鏡”(價值約14元)就可以預約代打電話,人多的時候還需要排隊,用戶可以選擇打賞一個“比心兔兔”(價值約42元)進行插隊。

“很多人現在都有‘打電話恐懼症’,或者因為各種原因不好意思直接給對方打電話,想通過我聽聽對方的聲音,問問最近情況如何。”小莉一晚上平均可以打60多個電話,在晚間9點到10點的高峰期,最高會有7個人同時在直播間排隊。根據平臺的收入分成規則,小莉一天大約能有300~400元的收入。

“收到打賞後,我會在直播間閉麥靜音打電話,再把電話錄音單獨發給對方。”身為00後的小莉接觸代打服務才一個多月,目前已經是全職主播,也積累了一些“行業經驗”。她表示,閉麥直播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對方隱私,另一方面,如果開麥直播,直播間很有可能被“抬走”(封禁)。

記者在多個代打直播間調查發現,一些主播也會將電話過程在直播間公開,對方在不知情的狀態下接到電話時産生的驚訝、疑惑等反應,也往往會為直播間“收割”流量,但此類直播通常會在直播過程中被封禁。

在小莉直播期間,記者在直播平臺搜索“代打電話”,發現同時段有30多個直播間正在提供代打電話服務,許多主播還會在用戶名里加入“情感電臺”“心聲傳遞”等字眼。代打主播中,有的是像小莉一樣的全職主播,還有許多主播則把代打電話看作是一個門檻較低的兼職創業的“新賽道”,並在個人介紹裏直接表明自己是為了賺房租,“求點讚關注”。

收費代打存在法律風險

“收費代打電話成本較小,不受地域空間限制,完成起來較為輕鬆,因此吸引了一些人想要從中撈金。但它本質上是一種勞務服務關係,首先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之上。”陜西學高事務所律師劉晶對記者表示,一些網路主播在代打電話的過程中確有“打擦邊球”的嫌疑,“代打行為中如果有代罵人、代討債、代他人做一些欺騙性測試、惡搞“整蠱”,則明顯有違公序良俗。這種代打服務,不應倡導,更不應該跟風追捧”。

“我是她朋友,她把我拉黑了,你幫我打給她,讓我聽聽她的聲音……”記者注意到,在一些代打電話直播間中,經常會有類似這樣聲稱自己已被對方拉黑號碼,想請主播幫忙聯繫的服務請求。但在直播間,主播幾乎不會去核實雙方身份關係。許多被打電話的人也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被洩露了電話號碼,甚至感到被騷擾。

“主播提供代打電話服務並收費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莉認為,結合不同的情形,代打電話服務收費可能涉及民事侵權、治安違法,甚至是刑事犯罪。

“該行為可能侵犯了接電話一方的隱私權等合法權利,如果代打電話有辱罵、騷擾行為,還有可能被治安處罰。”曹莉説,“此外,該行為如果是主播明知付款方具有犯罪的故意仍幫助代打電話,則有可能構成共犯,結合不同的行為可能涉嫌侮辱罪、尋釁滋事罪等。”

“對新興的代打服務,委託人和網路主播應該謹慎自律,同時網路平臺應該設置一些日常的監管機制。如果發現有違規現象,應當及時制止並給予相應人員一定的懲戒措施。”劉晶表示。

監管要及時關注“新賽道”

在這個幾乎每天都會有新主播産生的時代,直播領域也在不斷深耕中産生了許多“新賽道”。為了博取流量,在這些所謂的“新賽道”上也産生了一些違規違法問題。

前段時間,網上就出現了以“刑滿釋放”為標簽的博主,他們通過分享鮮為人知的個人經歷來博取關注度和流量。對此,今年1月,廣電總局要求網路視聽平臺進行全面排查。截至1月21日晚,共排查處置違規賬號222個,主要涉及炫耀服刑經歷、用“服刑梗”創作搞笑視頻、利用刑滿釋放“人設”行銷帶貨等違規問題。

“網路從來就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所謂的‘新賽道’,執法機關要及時關注。”曹莉認為,在立法層面還有兩個問題亟待解決。一是對於一些“擦邊球”行為並未在法律層面給出明確、清晰的完整定義,這就導致執法部門對於一些行為難以把握是否違規。二是相關規定不可避免地具有成文法固有的滯後性特點。

曹莉表示,直播領域在出臺新規時,能否對於目前僅是苗頭性的行業問題進行綜合協調性的有效監管,從而將新形式的低俗直播“扼殺在搖籃之中”,同時又避免一旦問題突出就實行“一刀切”式的運動式監管,尤為關鍵。

“平臺自身要加強監管,也要加強對相關主播及其隸屬的MCN機構進行有效的價值觀引導和約束。賣慘、獵奇等錯誤的價值觀對受眾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尤其是對廣大青少年長期傳播錯誤的價值觀,很容易積小惡成大惡。整個行業必須守住基本底線,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中國藝術研究院副研究員孫佳山説道。

曲欣悅

網站無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