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四唯”“立新標”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有了新部署

發佈時間: 2022-11-10 09:43 | 來源: 科技日報 | 作者: 劉 垠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破四唯”“立新標” 科技部等八部門發佈《方案》——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有了新部署

◎本報記者 劉 垠

科技人才評價再度迎來重磅消息!11月9日,科技部會同教育部等7部門聯合召開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啟動會,部署推進《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圍繞國家科技任務用好用活人才,以“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怎麼用”為著力點,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協同為保障,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為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方案》明確,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推進、使用牽引、協同實施。“在重大科技任務、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等國家重大創新活動中推動人才評價改革落地見效,著力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科技部科技人才與科學普及司相關負責人説,改革突出國家目標和使命導向,堅持誰使用誰評價,以用定評、評用相適,科學使用評價結果。

科技日報記者了解到,為期兩年的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將在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資訊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浙江大學等9家高校,以及上海市、山東省等6個地方展開。

直面人才評價改革落實難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人才評價工作。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對分類健全評價標準、推進“三評”改革等作出系統部署。

“各地和相關部門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出臺‘破四唯’等一系列改革舉措,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但這位負責人坦言,與廣大科研人員的訴求和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相比,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還存在落實難、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科技人才“獲得感”不強。

針對人才評價“破四唯”後“立新標”、評價方式創新和用人單位評價制度建設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方案》明確了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路線圖,從單位內部和外部環境兩方面進行系統部署。

單位內部主要根據不同科技創新活動類型探索新的評價指標、方式、週期、內部制度並進行系統設計;外部環境主要從有關部門推動“三評”改革聯動、構建行業特色的人才評價體系等方面部署任務,通過內外協同聯動,探索形成有利於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

“通過兩年試點,探索形成不同創新活動類型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科技人才發現、培養、使用、激勵的評價機制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上述負責人説。

聚焦國家使命分類開展試點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試點堅持德才兼備,在加強對科技人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研究4類創新活動部署試點任務。

具體而言,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科技人才評價以支撐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建立體現支撐國家安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實際貢獻和創新價值的評價指標;基礎研究類人才評價以學術貢獻和創新價值為導向,破除“唯論文”數量傾向,探索低頻次、長週期的考核機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人才評價以技術突破和産業貢獻為導向,重點評價技術標準、技術解決方案、高品質專利、成果轉化産業化、産學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社會公益研究類人才評價,重點評價服務公共管理、應對突發事件、保障民生和社會安全等共性關鍵技術開發、服務的能力與效果,不得設立硬性經濟效益的評價指標。

不僅如此,《方案》還對地方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提出明確要求,突出區域科技創新和人才發展特色,加強體制機制改革、政策創新和資源整合,對地方人才評價改革進行系統設計,推進綜合改革試驗。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複雜程度高、改革難度大,關乎科研人員切身利益,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取得實效,離不開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指導監督、服務保障,也離不開試點單位的主動擔當和狠抓落實。”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此,《方案》對有關部門、試點地方和單位分別提出要求,比如,教育部、工信部等6部門作為試點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完善行業人才評價機制,賦予用人單位評價自主權。

作為主責部門,科技部將肩負起組織推動責任並率先改革,如在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科技人才計劃評選中破除“四唯”,突出創新價值、能力、貢獻導向,並及時總結凝練、固化成果。

(科技日報北京11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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