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1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桂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關於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重申嚴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並就加強就業歧視案件審理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提出,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歧視、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勞動者可以侵害平等就業權、個人資訊權益等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就業歧視案件,人民法院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案件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要充分考慮當事人的舉證能力,根據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合理分配舉證責任,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
《通知》強調,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得發佈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資訊;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人社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活動的監管。對用人單位發佈含有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招聘資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履行合法性審查義務的,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通過行政約談、曝光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