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擔心處理掉廢舊手機、電腦會洩露隱私資訊嗎?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規範徵求意見稿提出,回收廢舊手機、電腦等涉及個人隱私的電子産品時,經營者應當面清理用戶個人資訊,維護客戶隱私權,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戶相關資訊。(《經濟日報》6月12日)
看著家裏越來越多的廢舊手機、電腦,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樣的苦惱:不容易直接銷毀,想要出手把這些早已過時又佔地方的東西賣掉或扔掉,卻又不無擔憂,畢竟上面有不少自己和家人的隱私資訊。雖説已刪除一些個人資訊,可又難保不被回收商、買家或者其他人通過技術手段恢復,萬一被洩露出去,那可就麻煩了。於是,廢舊手機和電腦“只進不出”,逐漸堆積成山,成為資訊數字時代家庭的新苦惱。
從法律的角度看,保護公民個人資訊,是一項普適性的社會義務。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的立法精神,即便是公民將廢舊手機、電腦等電子産品賣掉、送掉,或者扔掉,依附其上的個人資訊仍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他人不得有侵犯個人資訊的行為。但是,因為立法的定位相對抽象,並沒有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過程,列出專門的個人資訊保護條款,一些別有用心者就大打“擦邊球”,謀求不正當利益,給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帶來難以估量的危害。
值得肯定的是,由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擬制中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規範,為這一難題提供了破解方案。個人資訊保護法中的義務,僅是禁止性的義務,要求“不可為”,但回收規範卻是授權性義務,要求“必須為”,將清理用戶個人資訊、維護客戶隱私權等責任,賦予回收廢舊手機、電腦等涉及個人隱私電子産品的經營者,抓住了強化個人資訊保護的關鍵環節,經營者的“順手而為”,無形中將為公民個人資訊保護加上一道堅固的屏障。
加強電子産品回收中的個人資訊保護,僅僅是強化經營者的義務,對於公民個人來説,也要增強安全意識。一些專家也建議,在處置電子産品前,消費者應將其恢復為出廠設置,並通過正規渠道或平臺來處理。作為廠商,可以在産品説明書中,告知消費者處理渠道。而職能部門也有必要加大宣傳力度,教會消費者如何有效保護個人資訊。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