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25日,安徽蕪湖市政協召開主席會議,通過《市政協關於“協商在村居”工作的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從工作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工作程式、工作要求等5個方面的14項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該《辦法》是蕪湖市政協貫徹落實中央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市縣政協工作文件精神的舉措之一,也是對市政協2019年實施的“請你來政協,有事好商量”平臺的深化。這一辦法的實施,旨在更好地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與基層社會治理相結合,成為破解基層政協兩個“薄弱問題”的重要抓手。
2022年,本屆市政協的開局之年,為進一步凸顯專門協商機構職能定位,打造立體式協商工作格局,市政協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今年,我們將以黨建提升為抓手,在市政協各專委會打造‘一委一品’,市政協各界別開展‘我為人民城市建設商一事’活動,各縣市區政協、三山經開區政協工委開展‘協商在村居’,以此形成全市政協系統‘三位一體’的立體式協商工作格局。”2月28日,蕪湖市政協主席張峰在市政協十四屆一次常委會會議上通報今年的工作安排。
3月9日,市政協召開各專委會主任彙報會,各專委會介紹“一委一品”工作安排。3月1日至8日,市政協黨組成員分別帶隊赴各縣市區調研政協協商工作開展情況。10日,召開縣市區政協主席座談會,徵求各縣市區對“協商在村居”工作的意見建議。17日,召開市政協各界別負責人座談會,了解各界別“我為人民城市建設商一事”活動進展情況……陽春三月,姹紫嫣紅,“三位一體”的立體式協商工作格局在兩江匯合地——蕪湖,正綻放鮮活的力量。(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