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之一,2021年以來全國多地設立育兒假。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年輕父母的“休假之路”並不平坦。
每年10天育兒假“休不著”
初步統計,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份出臺或擬增設相關政策。大部分地區法定的育兒假限定為子女3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重慶、安徽兩地,享受育兒假的子女年齡更放寬至6周歲。群眾普遍為這項政策點讚。
一些企業已經開始嘗試把育兒假納入休假範疇。廣州依趣服裝有限公司有40%是女性員工,該公司總經理齊鐵力告訴半月談記者,公司在開2022年工作定向會的時候,在員工福利這方面展開了關於育兒假的討論,計劃作出相應調整。
雖有一些企業主動提及育兒假,但許多人表示“休不著”“不敢休”。佛山市一家民營企業員工劉娟説,現在年假、探親假等假期都沒有保證,更不敢奢望育兒假。32歲的成都市民李麗麗在一家IT企業做財務,她説:“部門裏其他媽媽都沒有休育兒假,如果就我休假的話,領導會不會給我穿小鞋?”
用人單位缺乏執行動力
從當前情況來看,許多符合條件的夫妻不敢休、休不了育兒假,不少用人單位也表示難以承受休假成本。
第一,育兒假的休假實施細則尚不明確。半月談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許多用人單位在請假申請中尚未列入育兒假,這導致職工根本不知道休假入口在哪。在廣州市番禺區某企業工作的李女士説,公司人事部門表示要“再等等看市裏和區裏文件怎麼安排”。四川一名職工近期在網上反映説,向公司申請育兒假被拒,理由是公司總部還未出具育兒假相關細則。
第二,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不明確。在深圳市南山區工作的王少莉2022年1月向公司申請育兒假,人事部門回應説,如果非要休的話可以先按事假休。“可事假是要扣工資的,其實就是企業負擔不了員工不在崗的各項隱形成本支出。”她説。
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表示,如果假期用工成本都讓用人單位承擔,會加重用人單位負擔,加劇企業招聘員工時的性別歧視,最終事與願違,反而傷害女性的生育積極性。
生育政策需統籌考量
對於育兒假,曾有人調侃:“給張500塊錢的優惠券,我就會去買蘭博基尼嗎?”受訪專家認為,制定和落實以育兒假為代表的促進生育配套政策時,要注意各項政策與社會、家庭、個人之間的複雜聯繫,同時還應考慮到政府、企業、家庭和個人的實際需要和承受能力。
第一,要儘快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和共擔機制建立起來。董玉整表示,要在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和共擔機制的同時,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結婚生育關係的多種措施。
第二,要大力發展普惠型托育服務體系。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認為,目前我國兒童早期照顧尤其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資源總量匱乏,主要以家庭照護為主,社會化照護力量不足,家庭面臨著兒童照顧壓力大、成本高的困境。做好托育服務工作,也可以緩解育兒假實施的壓力。
第三,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營造積極生育的社會環境。董玉整表示,要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稅收、人才等多方面支援政策,有效解決“生不起”“養不起”的問題,讓以育兒假為代表的生育配套政策真正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