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24日電 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根據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同時,《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完)